《青海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正式印发实施。《规划》从生态保护、环境治理、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4个方面设定了27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预期性指标8项。
《规划》聚焦坚决守护好“中华水塔”、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引领应对气候变化、聚力打造绿色江河源、巩固提升“青海蓝”、切实保护好高原净土、持续建设“洁净青海”、强化全过程环境风险防控、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全社会行动体系十大领域,谋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重要举措。提出以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突破口,集中攻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突出短板,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创新等“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
通过《规划》实施,计划到2025年,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取得系统性突破性标志性成果,“中华水塔”全面有效保护,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碳达峰目标、路径基本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减少,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大幅提升,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一流水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走在全国前列,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到2035年,全面建立青海特色生态文明体系,基本建成生态文明高地,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共抓大保护、协同大治理格局更为完善,“中华水塔”坚实稳固,生态系统整体步入良性循环,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全国碳达峰碳中和先行区建设扎实推进,构建起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成绿色低碳循环现代化经济体系,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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