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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发文要求确保完成“十三五”煤炭去产能任务 |
(时间:2020-8-11 8:58:25) |
山东省发改委日前发文要求,严格落实产能替代,推进煤炭产能新旧转换,确保完成“十三五”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 通知明确,要坚持“减量替代是常态,等量替代是例外”,严格安全、环保、质量等方面执法,引导低效无效产能有序退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环保条件、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产能。 通知要求,各产煤市和省属煤炭企业,要严格落实《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0〕506号),确保完成“十三五”煤炭去产能目标任务。 而今年3月份,山东省发改委发布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0年全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目标的通知》提出,2020年全省计划化解煤炭过剩产能994万吨,其中关闭退出煤矿7处,化解产能761万吨;核减产能煤矿5处,化解过剩产能233万吨。 此外,上述通知还要求深入推进煤炭行业“放管服”改革,引导企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煤炭及下游行业精深加工能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实现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煤电联营、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等工作,促进煤炭及下游产业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家部署,有序推进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持续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增强我省能源保障和应急调控能力。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不断完善现代煤炭交易市场体系,进一步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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