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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 |
(时间:2023/12/25 10:46:37) |
12月20日,湖南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规范相关管理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优先推进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引导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发建设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持续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激发企业发展活力。鼓励企业提高分布式光伏电站自发自用电量比例。鼓励地方各级政府牵头,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市政、文化、体育设施等公共建筑统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此类电站自用电量比例不作要求。各类产业园区要加大统筹力度,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园区内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同时,鼓励居民建设户用自然人光伏电站,电网企业要全力保障项目接入和消纳,做好“一站式”服务,简化程序办理相关并网手续,并提供并网咨询、电能表安装、并网调试及验收等服务。
《通知》强调,有序建设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在满足户用自然人光伏电站接入和消纳前提下,有序推进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建设。可开放容量不足时,电网企业应优先保障户用自然人电站接入,可暂缓受理户用非自然人光伏电站。此外,因地制宜建设工商业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以集约节约用地为原则,在企业确有用电需求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需求在自有产权土地建设一定规模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此类电站建设应严格遵守用地、用林相关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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