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宁夏光伏项目管理,优化光伏发电开发建设,促进宁夏光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6月15日,宁夏印发《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9个方面明确了46条具体管理要求,建立起包含规划、方案制定、备案、建设等环节在内的集中式光伏发电全过程管理体系。办法自7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主要面向宁夏境内建设及运行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具体包括保障性并网项目、市场化并网项目、‘绿电园区’试点项目、全额自发自用离网项目、国家大型光伏基地项目等。”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发展处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了自治区、地级市及宁东在规划工作方面的相关要求,从深化简政放权的角度,提出将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权限及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权限下放至地级市及宁东。鼓励各地采用建立项目库的管理方式储备光伏发电项目。
《办法》就储能配置、备案容量、容配比、涉网设备相关要求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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