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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
(时间:2022/5/10 8:24:27) |
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委、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天津市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为引领,加快推广应用一批绿色低碳工艺技术装备,加快培育创建一批能效标杆骨干企业,加快推动建设一批节能降碳示范项目,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全市冶金、建材、石化化工重点领域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全市重点领域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高,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实施方案》确定8项重点任务,包括建立企业能效清单目录、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稳妥组织实施技术改造、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严格落实项目准入要求、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攻关和推广应用、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推动数据中心绿色发展等。
《实施方案》提出,市区联动对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领域及数据中心能效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排查在建项目,科学评估拟建项目,改造升级存量项目,逐一登记造册,严格实施分类管理,确保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全覆盖。依据国家规定,对于能效水平介于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之间的项目(装置),鼓励企业结合检修等时机参考标杆水平要求实施改造升级,力争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对于基准水平以下的项目(装置),督促具备条件的企业尽快实施改造,要明确改造计划和淘汰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鼓励国有企业、骨干企业发挥引领作用,开展节能降碳示范性改造。
《实施方案》要求,严格项目节能审查、环评审批,提升项目清洁生产和低碳发展要求。对拟建、在建项目,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建设实施,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力争全面达到标杆水平。依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建电石、尿素(合成氨下游产业链之一)项目实施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新建炼油项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对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查处。
我市将充分利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和骨干企业的创新资源,开展节能低碳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对重点企业节能降碳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技术和核心装备。鼓励重点领域企业加快推进原材料减碳、工艺脱碳、二氧化碳捕集及转化利用等先进节能低碳技术的产业化应用。推动钢铁行业实施升级转型、流程再造,逐步从“长流程”向“短流程”转变。鼓励化工企业加快由重化工向精细化工、由单体材料向高分子复合材料、由基础化学品向高端化工新材料的结构提升。组织重点领域企业申报、评选节能降碳标杆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全国能效“领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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