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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34家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节能管理 |
(时间:2022/4/21 8:25:08) |
今年起,海门将加强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以上的34家用能单位节能工作的管理,其中32家工业企业,1家服务业企业、1家事业单位。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均要求“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实行全面节约战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占比高,节能潜力大。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江苏省“十四五”全社会节能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均对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提出了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海门现有重点用能单位34家,其中32家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总量的54.68%。发改委今年起将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进一步压实有关单位节能主体责任,督促其增强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能力、改善工艺装备、壮大人才队伍。持续降低单位产出能源资源消耗和碳排放,为全区顺利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持。
重点用能单位需完成的主要任务:根据主管部门下达的各年度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任务,每年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确保完成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按要求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告应包括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省平台对接,按时上传能耗数据;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聘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明确能源管理部门、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够满足节能工作需要的能源管理人员,并向主管部门报备;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高效节能设备,实施有明显节能降碳效果的技术改造,纺织印染、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船舶海工、非金属矿物制品等重点行业企业须对照《南通市海门区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工作方案》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相应能效水平和清洁生产水平;有关人员应接受主管部门的节能业务培训,单位内部每年应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节能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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