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重点领域严格能效约束推进节能降碳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突出能耗总量大、碳排放高的重点产业领域,以有效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强度为目标,坚决执行国家明确的能效标准,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先进工艺技术改造,全面强化节能监管政策措施,有效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实施方案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3年底,各重点领域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实现应改尽改。2025年底,能效低于基准水平的产能全面退出,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2030年重点行业整体能效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突出重点领域。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高耗能产业实际,突出钢铁、焦化、炼油、合成氨、烧碱、纯碱、磷铵、水泥、平板玻璃、建筑及卫生陶瓷等10个重点行业,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
限期分批实施。率先在炼钢炼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炼油、合成氨领域实施能效提升行动,条件成熟后再拓展到其他领域。区分在建拟建项目和存量项目、能效低于基准水平或介于基准水平标杆水平之间等类别,明确改造期限。
坚持综合施策。强化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与产业、环保政策协调配合,整合已有政策措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推动淘汰落后和未按期达到基准水平的产能退出,促进能效改造提升项目实施。
确保稳定有序。统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节能降碳改造要求,坚持系统观念,尊重市场规律,科学制定节能降碳改造提升计划,稳妥有序推进实施工作,切实避免“一刀切”管理和“运动式”减碳,保持产业链供应链和经济运行稳定。
根据实施方案,从今年4月开始,我省推进各重点领域在建、拟建项目整改提升工作,启动部分条件成熟的存量改造项目。今年7月开始,我省推动实施第一批5个领域改造项目计划。其他重点领域存量项目改造适时、逐次启动实施。
实施方案提出了8项重点任务,包括摸清重点领域能效底数、建立能效提升工作台账、推进存量产能技术改造、确保增量项目能效达标、引导低效产能有序退出、加强先进技术攻关应用、发挥标杆示范引领作用、完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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