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2022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根据部署,2022年全省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要下降1.0%、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2%、人均用水量下降1.2%、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下降1.4%。
2022年是实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山东将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着力推行“双控”与定额相结合的目标管理方式,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管理,加强督导,确保实现各项目标任务。2022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263万吨标准煤以内,用水总量控制在22859万立方米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134万吨以内。我省将发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作用,完成能源资源消费和碳排放数据统计、会审、分析、通报等工作,优化数据采集方式,推进与供电、供水部门数据对接,为完成“双控”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近年来,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积极创建节约型机关。2021年,全省3454家党政机关被授予全国“节约型机关”称号,占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的43.2%,数量居全国前列。下一步,我省将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确保2022年全省7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我省还将大力推动公共机构实施既有建筑围护结构、供暖、制冷、数据中心、照明等重点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改造,今年完成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推进可再生能源和热泵技术应用,积极参与“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推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今年完成太阳能光伏项目100个以上,太阳能热水项目100个以上,地源、水源、空气源等热泵项目100个以上。
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其他措施还有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加强节约用水工作、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强化宣传引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