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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镇江市下达2021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 |
(时间:2021-6-28 8:26:06) |
近日,我市下达2021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今年将在高质量完成国家工信部重大工业节能监察和省工信厅“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察任务的基础上,围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实施惩罚性电价的用能单位清理整改情况等方面,完成126家企业的现场和书面监察任务,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绿色发展水平。 节能监察是贯彻落实节能法律法规、保障能耗双控目标完成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帮助用能单位挖掘节能潜力、提高能效水平,对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期间,我市坚持“聚力节能降耗,服务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累计完成604家次的节能监察任务,查处各类淘汰设备709台(套),查纠6家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和工序能耗超国家限额标准。通过节能监察,落实整改措施269条,累计节约能源51.78万吨标准煤(约42亿度电),为推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节能监察工作加快了高效节能技术、装备、工艺和产品的推广应用,增强了企业节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企业能源管理基础不断夯实,高耗能机电产品在用率明显下降,实施节能技改的意愿显著增强,有力推动了能源利用效率的持续提高。“十三五”期间,全市累计组织实施绿色化改造项目257个,年可实现节能量近60万吨标准煤,如某燃煤电厂投资1.8亿元,采用上海电气先进的AIBT通流技术,对2台超临界机组汽轮机的高、中、低压通流部分等进行技术改造,提高机组整体通流效率,项目实施后年实现节能量达5.4万吨标准煤。“十三五”期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9.36%,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23.49%,圆满完成了各项节能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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