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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光伏,中央多部委6大利好齐发! |
(时间:2022/11/14 11:15:46) |
进入2022年,光伏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新能源增量主体,获得了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11月以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教育部、外交部等相关部门已经6次发文或发声支持光伏产业发展。这其中不仅有涉及分布式和大型风光电基地的相关政策,还提到了“光伏+”创新利用、光伏项目开发、光伏出口等诸多方面。
而除了国家政策明确支持以外,地方层面,北京、浙江、河北、江苏等省市也陆续出台文件,其中多有涉及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并对发展目标及完成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不仅如此,在光伏补贴、光伏项目建设、电力市场等方面亦有相关政策出台。
国家政策:
(一)国家能源局: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
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公开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80号建议的答复复文摘要。提到:构建绿色金融政策体系、优化信贷结构,将更多金融资源投向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领域。
国家能源局在回复中表示,围绕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合理规划建设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支撑性煤电,充分发挥煤电基础保障和系统调节作用,进一步夯实煤电的电力保供“压舱石”作用,促进新能源开发外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动实现“双碳”目标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国家发改委: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
1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鼓励民间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扩大就业容量。
(三)四部门:积极引导企业消纳光伏等可再生能源
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建材行业能源结构,促进能源消费清洁低碳化,在气源、电源等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提高平板玻璃、玻璃纤维、陶瓷、矿物棉、石膏板、混凝土制品、人造板等行业的天然气和电等使用比例。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逐步减少直至取消建材行业燃煤加热、烘干炉(窑)、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等用煤。引导建材企业积极消纳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高于本区域最低消纳责任权重,减少化石能源消费。
(四)教育部:支持学校建筑屋顶安装光伏
11月9日,教育部发布印发关于《绿色低碳发展国民教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与绿色低碳发展规范在大中小学普及传播,绿色低碳理念进入大中小学教育体系;有关高校初步构建起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学科专业体系,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升。到2030年,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和权威性的碳达峰碳中和一流学科专业和研究机构。
加快推动学校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深入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学校建设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学校建筑屋顶光伏行动,推动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
(五)外交部:美方应立即停止对中国光伏企业无理打压
11月11日,外交部发言人赵立坚主持例行记者会。有记者提问,有报道称,因美方的所谓禁止强迫劳动的相关法案,有价值上亿美元的来自新疆的太阳能产品自6月就阻滞在美国的港口。
对此,赵立坚指出,美方应该立即停止对中国光伏企业的无理打压,尽快放行有关被扣太阳能组件。中方将继续坚定维护中国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六)五部门:优先推荐光储融合!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
11月11日,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包括能够提供先进、成熟的智能光伏产品、服务、系统平台或整体解决方案的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包括应用智能光伏产品,融合运用5G通信、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用户提供智能光伏服务的项目。
地方政策:
(一)浙江:既有建筑加装光伏发电系统办理流程正式印发
11月7日,浙江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松阳县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办理流程的通知印发。通知对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适用范围、审查和验收流程以及规范要求做出详细规定。其中建设要求提到屋顶光伏项目建设需符合相关规划,设计施工符合区浙江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导则》《浙江既有民用建筑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设计导则》和本通知相关要求,并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相协调。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消防、结构安全等方面技术要求。
(二)河北:石家庄启动2022年风电、光伏项目申报工作
11月7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发改委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需按期开工、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承诺函;县级政府不得强制增加其它附加条件,并出具承诺函。其中提到落实项目用地条件。风电项目需提供全部风机点位坐标和升压站四至范围坐标;光伏项目需提供全部光伏场区、项目升压站的四至范围坐标,并取得市级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关于项目选址符合用地政策、野生动物保护要求且同意项目选址的意见。
(三)江苏:教育系统建筑屋顶建设光伏安装比例不低于60%
日前,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系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应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除建筑屋顶规划设计有特殊用途外,应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BIPV)进行屋顶和外立面设计,优先使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构件替代传统建筑装饰材料。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到2025年底,全市教育系统建筑屋顶建设光伏设施,安装比例不低于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的60%。
(四)吉林:发布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光伏新增4.62GW
11月7日,吉林省能源局发布《吉林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文件提出:预计2025年,全省装机容量将达到6187万千瓦。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3814万千瓦,约为2020年的2.5倍,占比61.7%,提高15.7个百分点。其中水电654万千瓦,煤电1959万千瓦,燃气413万千瓦,风电2200万千瓦,生物质160万千瓦和光伏800万千瓦。具体来看,光伏发电方面,“十四五”期间,扩大白城百万千瓦级“光伏领跑者”基地规模。以西部白城、松原地区为重点,开展风光储、光伏农业、光伏牧业等“光伏+”地面光伏并网发电项目建设。中部长春、吉林等地区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到2025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
(五)北京:推广“光伏+工厂”模式,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11月9日,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城市副中心先进制造业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其中提到,打造一批绿色发展标杆。按照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企业绿色化改造诊断评估,优化支持企业开展节能降碳减污增效的综合改造,形成项目清单。落实好《通州区绿色化改造提升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企业绿色发展培育库”,加大碳中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等企业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支持蒙牛等企业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鼓励企业加强工业余热、余能利用,推广“光伏+工厂”模式,建设一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智能微电网等项目,促进企业用能系统优化。支持企业制定“碳中和”实施方案,实施更加积极的低碳发展行动。到2024年,绿色工厂达到8家,“碳中和企业”认证企业达到3家。
(六)湖南: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促进风电、光伏快速规模化发展
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9号),《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2%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方案提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节能减污协同降碳、工业领域碳达峰、城乡建设碳达峰、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资源循环利用助力降碳、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绿色金融支撑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及相关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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