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按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节能优先、量能而行,坚持系统推进、完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基本原则,到2025年,能耗“双控”管理制度更加健全有力,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重点行业能效力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初步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广,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迈出重大步伐。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较2020年下降15%,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基本目标,力争达到激励目标;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区间,为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详细明确了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大力淘汰化解落后和过剩产能、培育壮大绿色产业方面深度调整产业结构;从深化工业领域节能、强化能源领域节能、推进建筑领域节能、推动交通领域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推动商贸流通领域节能方面全面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从推动新能源高比例发展、着力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方面大力优化能源结构;从改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完善用能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能耗“双控”目标设置和分解方式、优化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评价考核方面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体系;从健全节能法规标准、完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推行节能市场化机制方面完善能耗“双控”配套政策;从完善能源计量和统计监测、强化节能监察执法、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方面加强能耗“双控”基础能力建设;从压实盟市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落实部门行业节能监管责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主体责任方面强化能耗“双控”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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