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人民政府灯饰工程办公室联合下发通知,开展全市道路照明节约用电行动。
为了推动全民节电,结合合肥市道路照明实际情况,实施道路照明节约用电措施。
本次节约用电行动中,实施范围为全市范围内道路路灯(不含光伏路灯)和景观照明设施。
根据政策要求,在本次节电行动期间,每天21:00 以后,全市所有道路路灯(不含光伏路灯)进行间隔亮灯或者降低功率运行;此外,全市景观照明全部关闭。
各区(市、县)、开发区照明管理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自有设施情况,统筹兼顾,制定相关节能调控方案,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保证辖区内道路照明 21:00 以后进行间隔亮灯或者降低功率运行,景观照明全部关闭,直至节能减排工作结束。
根据预测,全市由政府建设管理的景观照明总功率为16700千瓦,关闭后,每天可让电于民约3.5万度电。
合肥目前拥有路灯约29万盏,实施节电行动后,也将更好地为城市用电“减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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