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了《2021年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据悉,本次抽查了424家企业生产的430批次产品,涉及固定式通用灯具、自镇流LED灯、LED控制装置等3种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抽查发现3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9%。
通报中,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此次抽查结果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固定式通用灯具方面:本次抽查了12个省(市)220家企业生产的220批次固定式通用灯具产品,发现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8%。此外,本次重点抽查检验了产业集聚区广东省129家企业生产的129批次产品,占检验批次总数的58.6%,检出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7.0%。
自镇流LED灯方面:本次抽查了7个省(市)73家企业生产的73批次自镇流LED灯产品,发现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5.1%。此外,本次重点抽查了广东省、浙江省2个产业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分别抽查了49批次、12批次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16.3%、25.0%。
LED控制装置方面:本次抽查了10个省(市)131家企业生产的137批次LED控制装置产品,发现8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5.8%。此外,本次重点抽查检验了产业集聚区广东省88家生产企业的90批次产品,占检验批次总数的65.7%;检出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做好强化抽查结果处理、开展质量专项治理、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质量技术帮扶等工作,切实解决本次抽查中暴露的问题,促进行业质量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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