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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领跑者”LED照明产品评价标准实施 |
(时间:2021-9-10 14:24:10) |
照明产品覆盖生活和生产的各个领域,其质量高低、节能性、智能化等方面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8月27日,记者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看到,由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和广东省照明学会双归口的第一批“领跑者”LED照明产品评价标准——《“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LED读写作业台灯》及《“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已于2021年8月16日发布并实施。 其中,《LED读写作业台灯》标准规定了LED读写作业台灯“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适用于以LED为光源,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直流36V或交流250V、频率50Hz的读写作业台灯的企业标准水平评价。 在基础指标选取原则上,标准指出,首先,电气安全是产品好坏最基本的要求,是必须达到的强制性标准指标要求,也是历年国家专项监督抽查的必检项目,所以将安全及电磁兼容选取为基础指标。其次,由于近年来国家对产品环保要求越来越高,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被选取为基础指标。最后,考虑到灯具的光学性能对于中小学学生视力的影响,将蓝光危害、遮光性和波动深度等性能指标也作为基础指标。在核心指标选取原则上,工作组通过总结概况,最终选择照度及照度均匀度、一般显色指数、光效和额定寿命作为核心指标。产品的照度及照度均匀度直接影响消费者的读写效率和使用体验。一般显色指数影响周围物品在消费者眼中的真实色彩。光效和额定寿命是产品是否节能环保重要指标。此外,标准将特殊显色指数、智能化水平和平面色品差异选取为创新性指标。 《室内照明用LED产品》标准规定了室内照明用LED产品“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的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适用于以LED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AC250 V、频率50 Hz的LED筒灯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不包括使用集成式LED灯的LED筒灯;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AC250 V、频率50 Hz,灯头符合GU10、B22、E14或E27的要求,PAR16、PAR20、PAR30、PAR38系列的定向集成式LED灯企业标准水平评价;适用于额定电源电压不超过AC250 V、频率50 Hz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企业标准水平评价,不包括具有外加光学透镜设计的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除了上述基础指标和核心指标选取外,该标准将噪音列入基础指标。同时,针对产品的特点、行业和市场需要所提出的消费升级、质量提升所关注的指标,依照指标数据易于获取和验证的原则,将统一眩光值、色品空间不一致性(颜色不均匀度)选取为创新性指标。 记者了解到,“领跑者”标准在制定时,按照核心指标高于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原则,制定出评判产品的关键技术指标和创新性指标,并鼓励领军者不断掌握创新性指标,有竞争力的技术,以这种高层次的竞争推进行业的质量升级。“企业标准‘领跑者’是指同行业可比范围内,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产品、服务标准中核心指标处于领先水平的产品或服务标准,以及满足上述标准要求的产品或服务。”广东质检院照明电器与可靠性实验室主任陈海波介绍称,“目前,‘领跑者’标准已经成为企业的一个重要标准。” 据了解,截至2020年12月,我国已发布百项“领跑者”评价标准,确定了一批评价机构,并公布了第一批企业标准“领跑者”名单。入围 “领跑者”名单的企业标准基本要求包括:提供产品或服务质量与公开标准一致性承诺书;近三年,企业无较大环境、安全、质量事故;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对应型号产品相关指标的检测报告等。 广东省照明学会表示,接下来,将会继续联合中关村现代能源环境服务产业联盟,立项起草《“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LED高天棚灯》《“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LED投光灯》《“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LED模块用电子控制装置》《“领跑者”标准评价要求 普通照明用LED模块》五项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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