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订阅社区杂志 |
青海省、国家能源局共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 |
(时间:2023/10/12 8:40:03) |
青海省、国家能源局共建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第三次协调推进会近日在西宁召开。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听取进展情况汇报,评估阶段性成果经验,部署共建工作任务。青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刚,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章建华讲话,青海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晓军主持。
陈刚指出,当前,青海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守住生态保护底线不动摇,抢抓清洁能源发展历史机遇,聚力建设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和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他强调,要抢抓机遇谋划新发展,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持续开展政策研究与创新,以顶层设计推动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进一步推动协同发展,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工程,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加快提升产业整体水平。进一步加强技术攻关,着力攻克“卡脖子”技术难题,为高地和示范省建设提供强大技术支撑。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发挥好共建协调推进工作机制作用,促进更多清洁能源示范项目落地青海。各地各部门要在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上再加力,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年度共建目标,汇聚共建合力,共同写好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这篇大文章。
吴晓军指出,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是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我们的重大任务,深入推进共建机制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抓落实,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的关心关怀转化为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推动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的新动能、新成效。要突出重点抓落实,围绕高地“六大行动”,以“闯”的劲头、“干”的作风,开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发展新格局、新局面。要协调对接抓落实,在组织领导、规划设计、项目安排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对接,以更加务实的举措推动共建工作走深走实。要强化责任抓落实,进一步分解目标任务、细化落实举措、出台配套措施,为全国清洁能源高质量发展作出青海贡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青海省人民政府、国家能源局共建青海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2023—2024年工作要点》。
|
|
|
|
推荐图片 |
|
热点文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