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T/H卧式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定做、安装工程 我厂现拟通过招标方式采购一台10T/H卧式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定做及安装,请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单位来人或来函报名,我厂将通过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招标项目情况 1、招标内容: 1台10T/H卧式燃气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定做,负责拆除原2T/H锅炉并运出锅炉房外10米,安装卧式燃气蒸汽锅炉至原2T/H锅炉位置,同时安装配套的全自动15T/H软水处理设备(含配套管件)和20T/H锅炉标配的分汽缸(含配套管件)。 2、质量要求: 设备符合国家特种设备要求,并需获得招标单位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发给的使用许可证。 3、工期: 从合同签定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获得使用许可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锅炉制造级别为B级以上(含B级)、且必须在海口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的锅炉制造商,或上述锅炉制造商的销售代理商及售后服务机构。 3、近三年来有承建同类工程项目五项以上(附合同或甲方证明),质量合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方式: 有意投标单位,请经办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或销售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海口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企业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加盖单位公章)等资质证明材料到我厂招标办公室报名,原件核验后返还;如不便来人,可将以上资质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电邮或复印后(加盖企业公章)函寄至我厂,若资格预审合格请于开标前递交原件核验。 四、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3月14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发送方式: 经过资质预审,对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我厂将通过邮件或函件等方式免费发送招标文件。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一横路1号 联系人:陈伟 邮政编码:570311 电 话:0898-66772041 13876035753 传 真:(0898)66789058 E-mali:yd.cw@163.com(原件扫描电子版可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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