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 2010-04-30 截止时间: 2010-05-06 招书内容: 招标编号:津建交静海设备[2010]0401 招标代理: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0-05-06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海县子牙示范小城镇建设一期项目装饰装修材料采购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区县【2009】104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单位为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9920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管理办公楼、社区文化体育中心区、小学及幼儿园装饰装修材料采购,建筑面积合计约31000平方米。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管理办公楼、社区文化体育中心区、小学及幼儿园木地板及复合木地板 二标段:管理办公楼、社区文化体育中心区、小学及幼儿园花岗岩及大理石 三标段:管理办公楼、社区文化体育中心区、小学及幼儿园地砖、墙砖(釉面)及墙砖(瓷砖) 四标段:管理办公楼、社区文化体育中心区、小学及幼儿园涂料(乳胶漆)及涂料(防水涂料) 五标段:管理办公楼、社区文化体育中心区、小学及幼儿园断桥铝窗 2.4计划交货期:2010年05月28日至2010年06月28日 2.5交货地点: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标段: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货商,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投标报名方式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静海县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管站办理审验资质和报名,同时携带上述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在报名时交纳5400元人民币报名。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05月0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0年4月29日至2010年5月6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0年05月12日至2010年0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静海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A区203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马白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子牙环保产业园 邮编:301600 联系人:尚春华 电话:68951736 传真:68951736 项目代建单位: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文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45号 邮编:300381 联系人:张雅辉 电话:68951726 传真:6895172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森宇建筑技术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徐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广银大厦505 邮编:300070 联系人:贾川 电话:58792331 传真:58792335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28947271 受理单位地点: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受理负责人:连增战 联系组委会: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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