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八部门联合召开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 周生贤强调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 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2008-07-10 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监总局、电监会今天在京联合召开2008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五年专项行动成效,对今后五年和今年开展专项行动的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并对有关先进集体和个人做出表彰。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代表国务院八部门讲话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周生贤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对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重要批示精神,并代表八部门总结五年来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他说,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五年来,环境保护、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监察、司法行政、工商、安全监管和电力监管等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着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违法排污高发势头。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700余万人次,检查企业300多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企业12余万家次,取缔关闭违法排污企业2万多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二是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共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5万余个,取缔关闭了一级保护区内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口,清理了二级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基本消除了保护区内的环境安全隐患; 96%以上的环境投诉及时得到解决。三是着力淘汰落后产能,促进污染减排。仅2007年就取缔关闭造纸企业1120家,淘汰落后产能260万吨,减排化学需氧量60余万吨。四是集中整治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污染,晋陕蒙宁“黑三角”、湘黔渝“锰三角”等地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周生贤指出,五年来,通过各地区、各部门的努力,环保专项行动已经成为推动环保工作、实现环保目标的重要举措,成为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成为规范市场秩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抓手,成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环境违法行为仍然相当普遍,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必须持续有效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采取更加有力的整治措施,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周生贤说,今后五年的环保专项行动,要继续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主要任务是: 一要紧紧围绕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开展对重点行业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要把电力、钢铁、建材等12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污染防控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强化针对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将选择1-2个重污染行业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二要紧紧围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开展对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全面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作,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今年年底实现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主要指标100%达标;对可能影响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杜绝重特大污染事件发生。四川等地震灾区环保部门要逐一排查环境污染事故隐患,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和核设施环境安全。 三要紧紧围绕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开展对重点流域环境违法问题的集中整治。要将三湖(太湖、巢湖、滇池)以及七湖库(三峡库区、小浪底库区、丹江口库区、洪泽湖、鄱阳湖、洞庭湖和洱海)等重点湖库,以及国家确定的淮河、辽河、海河、松花江等重点流域作为污染防控的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完善流域治理目标责任制和省界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落实休养生息的各项政策措施。 周生贤说,根据国务院八部门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商定的工作安排,2008年将集中整治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巩固整治成效为目标,集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对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措施落实情况、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已经被取缔关闭企业(生产线)停电、停水、设备拆除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后督察,整改不到位、治理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整治。二是以促进污染减排为目标,集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等重点行业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污水处理厂建成不处理直接排污、超标排污和污泥直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彻查已建成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规模、防渗措施、渗滤液排放等环节。三是以让不堪重负的江河湖海休养生息为目标,集中开展重点流域污染企业的专项整治。对于 “三湖”流域仍然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酿造等重污染行业企业进行检查,凡仍未淘汰的落后产能,依法责令其关闭;对2007年以来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生产使用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生产使用。 周生贤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努力提高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水平,保障专项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会上,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马力强、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分别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提出要求。马力强指出,各级发展改革、经贸部门要围绕节能减排重点工作,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执行新开工项目管理。对没有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要采取综合性措施,认真组织落实好2008年水泥、焦炭等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郝明金说,各级监察机关要把环保专项行动和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重点查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包庇或纵容违法行为、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案件,着力解决地方政府的环境违法行为和监管不力等问题,为实现污染减排目标贡献力量。张力军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同时加强公众监督和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披露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会上,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代表国务院八部门宣读了《关于表彰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对116个全国先进集体、598名个人进行了表彰。
会议由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主持,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设分会场2000余个,各地政府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6.5万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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