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观众群体】 邀请珠三角地区超过4万家化工、造纸、染料、电镀、纺织等行业用户和各事业单位、工业行业大型用电企业、工业用户、各领域单位的工程部、环保节能部、节电产品及技术研究、生产单位及经销商、代理商、服务商、工程商等进行参观采购。 特别邀请各省市环保厅(局)、建设厅(局)、建委、城管局、公用事业局,水务局、环卫管理处(办)、环境检测(监测)中心、环卫所、固体废物管理中心、CDM 项目服务中心、国外碳基金代表处、咨询公司、环卫公司、环保经营单位、垃圾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科研院所、市政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商、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到会。 【参展费用】 标摊/空地 价格/人民币 会刊广告 价格/人民币 国内展区标准摊位 8,800元/9平方米 封底、封面整版 彩色 35,000元 国际展区标准摊位 12,000元/9平方米 封二、封三整版 彩色 25,000元 国内展区室内净地 900元/平方米 内页整版 彩色 16,000元 国际展区室内净地 1,200元/平方米 内页整版 黑白 8,000元 标摊及光地配置 (参展企业均可获得50%的政府补贴) 标准摊位,两张椅子,一张桌子,一个电源插座,两支光管灯,公司中英文楣板 室内光地 36m2起租,不包括任何设施,展商可自行搭建。 【研讨会推广费用】 人民币10,000元/20分钟/一场 欢迎参展企业在展览会期间举办专题研讨会和产品推介会 【参展须知】 1.参加展会的机构,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展会组织机构一旦发现展品涉嫌侵权、不符合《展品范围》等,将按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和展会的有关规定处置。 2.按要求填写《参展申请表/合同》,加盖单位印章后,将“参展申请表/合同”正本邮寄给组展机构; 3.申请表得到承办单位确认后,申请单位于七日内,将全额参展费汇至承办单位;汇款后将汇单传真给承办单位以便查核; 4.承办单位收到申请单位的参展费后,给予确认摊位,摊位的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交款、先安排; 5.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有关费用,如因参展商的原因中途提出不参展,所交参展款不予退还,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参展商的展位;
注:特装展位请提前申请、由参展商自行设计搭建或委托组委会工程部搭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