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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能源机构及协会等行业组织; 国家太阳能光伏相关决策政府部门及各省市发改委、科研单位、能源决策机构; 国内外光伏产品生产商、经销代理商、贸易商、风险投资商、光伏工程公司、能源工程公司; 国内外电力规划研究院(所)、电厂(站)、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公司、机电安装公司; 国内外军事、海事、国防、通信应用主管部门; 国内外建科院、城市建设规划设计院(所)、房地产开发商、建筑设计咨询公司、物业公司; 国内外航空航天、各省市交通、市政工程公司、农业部门(机构); 国内外各类太阳能光伏产品应用机构; 国内外太阳能产业基地、新能源培训机构、服务公司、媒体传播机构。 【参展程序】 企业收到组委会《VIP邀请函》后,请详细填写《特邀参展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后将该表回传、邮寄或电子邮件传送至组委会。企业汇款后请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收到款项后,将给参展企业寄发参展商手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