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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流域局开展“十四五”地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成果审核工作 |
(时间:2020-12-23 9:59:18) |
地市水生态环境保护要点是编制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工作基石,自地市要点编制工作启动以来,我局充分发挥流域局牵头作用,切实履行“双组长”工作职责,组织开展督导调研和适时调度,有力推动了要点编制工作开展。为确保规划“管用,好用,解决问题”,我局严格把关,先后组织开展三轮次要点成果审核,积极推动各地市高质量完成要点编制。 第一轮:坚持关口前移,及时提供指导建议,着力提升成果质量 派出精干力量协助省厅组织开展地市要点成果质量审查,并邀请规划院和环科院参加。我局先后参与了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福建等六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的55个地市要点成果质量审查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对各地市要点的目标和指标体系设置,问题、成因、任务及项目“四个在哪里”进行严格把关,及时提供指导建议,为地市要点编制完善争取宝贵时间。 第二轮:成立工作专班,一律从严要求,逐一反馈审核意见 由黄建强局长主持召开规划专题会议对第二轮次审核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研究制定审核工作方案。由刘智森副局长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我局牵头3省(自治区)以及流域相关5省共60个地市的要点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质量差、不合要求的,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逐一反馈到相关地市和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时为地市答疑解惑,做好帮扶指导。 第三轮:系统梳理,全面分析,为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打好基础 针对各地市上报的要点修改稿进行再审核,督促指导相关地市切实整改到位。在各地市要点成果基础上,系统梳理流域上、中、下游应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关键内容,精准识别流域层面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谋划设计流域层面任务措施布局,统筹做好流域规划与海域规划、区域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部署要求,组织做好地市要点成果汇总完善,指导推进省级层面规划编制,谋划部署流域规划工作开展,组织研究流域内上下游、左右岸、陆海统筹等相关重大问题,力求编制出务实、管用、落地可行的高质量流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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