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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南方电网在杭州参加全国有序用电工作经验交流会 |
(时间:2011-7-7 11:20:12) |
6月30日至7月1日,全国有序用电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在杭州举行。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国内各省(区)及部分重点地市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电网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围绕贯彻落实《有序用电管理办法》,促进有序用电工作深入开展,交流了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 会上,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鲁俊岭副巡视员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有序用电工作的重要性和积极意义,全面理解《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内容,准确把握有序用电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认真做好有序用电管理工作。 南方电网公司市场营销部揣小勇副主任介绍了南网有序用电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他指出,近年来,面对持续的电力供应紧张局势,南方电网密切跟踪国家政策导向和经济走势,加强用电市场的动态分析和预测工作,从多方面入手积极应对,努力做到"缺电不缺服务、限电不限真情",首创了"限电不拉路、错峰不减产"的做法和经验,将缺电的影响降到了最低。 为保证电力的有序供应,今年来,南方电网一方面充分利用西电东送大平台,加强省间调剂,通过调减贵州送出、协调广西和云南增送,统筹兼顾东西部电力供应;一方面采取各项措施,努力挖潜增供,在电煤短缺时督促电厂加大燃料采购,在来水偏晚、偏枯时优化火电机组检修安排。同时,加强电力市场的分析预测,深化、细化有序用电方案,加强监控,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把保证居民生活和重要用户用电放在首位,进一步强化了有序用电管理工作,体现了南方电网的社会责任感。 新闻链接: 《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于今年4月28日发布,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办法》,有序用电是指在电力供应不足、突发事件等情况下,通过行政措施、经济手段、技术方法,依法控制部分用电需求,维护供用电秩序平稳的管理工作。 《办法》明确,有关部门在编制年度有序用电方案原则上应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安排电力电量平衡,原则上优先保障以下用电: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办法》还明确编制有序用电方案应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原则上重点限制以下用电: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景观照明、亮化工程;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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