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起,通州通过实施“煤改电”,每年减少燃煤使用13.8万吨,并在不增加农村居民负担前提下,有效提高冬季室内温度,提升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水平,改善农村住户生活质量,使农村地区冬季取暖更加节能、安全、卫生、便捷。
——今年底,全区将实现“无煤化”建设目标。
煤改清洁能源既是一项生态工程,又是一项惠民工程,不仅改善大气环境,更能提高农村住户生活质量。
通检君了解到:今年,通州第一批“煤改电”工程涉及3个街道以及8个乡镇的96个村,惠及百姓4.6万余户。
经过前期公开招标及入围企业考察,确定了今年“煤改电”入围空气源热泵企业和储能企业。目前各企业正在为老百姓入户安装,确保今年供暖季村民能够正常供暖。
煤改电96个村明细
宋庄镇13个
管头、尹各庄、高各庄、大邓、小邓、
双埠头、菜园、富豪、吴各庄、寨里村、
葛渠、寨辛庄、小杨各庄
永顺镇2个
南关、乔庄
潞城镇18个
南刘各庄、八各庄、夏店、岔道、大甘棠、
小甘棠、东堡、贾后疃、前营、东刘庄、
兴各庄、武疃、李疃、凌家庙、谢楼、
太子府、康各庄、燕山营
漷县镇21个
吴营、翟各庄、南阳、靛庄、马务、
漷县村、东黄垡、西黄垡、前元化、
王楼、军庄、南屯、中辛庄、
边槐庄、梁务、马头、石槽、
毛庄、后元化、龙庄、罗庄
西集镇1个
西集村
张家湾镇12个
上店、里二泗、南姚园、高营、南火垡、
东定福庄、王各庄、十里庄、坨堤、
小北关、烧酒巷、瓜厂
永乐店镇17个
德中、张各庄、德后、马合店、后营、
兴隆庄、东河、德前、后马坊、前马坊、
大务、小地、后甫、永一、小甸屯、
小安、坚村
于家务乡12个
仇庄、西马坊、东马各庄、小海字、
崔各庄、渠头、南仪阁、大耕垡、
后伏、富各庄、神仙、于家务村
下面,我们再了解一下“煤改电”的政策吧↓↓↓
“煤改电”工作原则
本着政府支持,群众参与的原则。
以一宗合法宅基地范围内的电表户数为实际取暖户作为改造对象,本着“一户一址”、“一表一户”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住户进行增容改造。
住户更换并使用高效节能电取暖设备(储能类、热泵类)进行补贴。街道及散村范围内的平房住户参照全区平房住户“煤改电”相关政策执行。
支持政策
1、户外线路及户内线路改造由电力企业及政府投资,村委会和住户要主动配合,创造条件,便利施工。
2、安装储能类电取暖设备,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每户购置取暖设备总价6600元的90%进行一次性补贴,每户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940元,剩余部分由住户承担;
3、安装热泵类电取暖设备,市级按照每户取暖住房面积每平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区财政按照1:1进行配套补贴,每户市、区两级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0元,剩余部分由住户承担,每户只限补贴一台。
4、对完成“煤改电”取暖的农村住户,在每年取暖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享受峰谷电价政策,即:
每日早6点至晚9点,峰段电价为0.483/度;
每日晚9点到次日早6点,谷段电价为0.3元/度。
市、区两级对谷段电价再各按照0.1元/度进行补贴,谷段用电补贴限额为每个取暖季每户不超过1万度。
“煤改电”分户
凡有分户安装电取暖设备需求的平房住户,需满足《通州区“煤改电”分户安装电取暖设备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分户条件,由个人申请、村(社区)初审、乡镇(街道)核实、报区减煤换煤办审核备案后,才能安装第二台设备。
其他注意事项
按照《北京市2017年农村地区村庄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推进指导意见》(京新农办函〔2017〕4号),以政府采购的形式确定通州区“煤改电”设备供应企业。乡镇政府组织村委会及住户与企业对接选择设备。为便于集中安装及统一售后服务,每村选择储能类及空气源类供应企业各一家(街道地区除外)。
注:
“煤改电”工程为一次性改造工程,对未参加“煤改电”工程的农村住户过后不再追加。所有进行清洁能源改造的村严禁使用燃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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