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日举行的青海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青海省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谢宝恩说,结合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和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青海省加大特色种养、乡村旅游等产业扶持力度,乡村旅游接待点发展到2325户,1622个脱贫村光伏产业收益年均达30万元,28.3万脱贫人口拿上了“阳光存折”,农畜产品线上销售额增长79.5%。
谢宝恩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青海省4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62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脱贫地区整体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群众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历史性解决,青海与全国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青海研究制定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意见和“十四五”规划,出台36个行业配套政策,保持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低保、困难救助等普惠性政策连续稳定。
据悉,青海省去年便将监测对象识别参考标准由6000元提高至6700元,开展2轮集中排查和3次因灾排查。两年累计纳入5158户19237名监测对象,落实针对性帮扶举措,74.2%的监测对象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在加强产业就业帮扶方面,青海省将50%以上的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去年脱贫群众人均纯收入增长9.5%。同时,举办“雨露计划+”促进就业专场招聘会,4.99万脱贫人口通过生态公益性岗位实现人均年收入2万元以上,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务工规模年均突破20万人。
同时,青海省调整了优化医保政策,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纳入防返贫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医疗费按90%予以报销,稳定脱贫人口按80%予以报销。
此外,青海省持续深化帮扶协作,东西协作帮扶范围已拓展至8个市州全覆盖,年度东西部协作资金由脱贫攻坚期的4.07亿元增加到8.59亿元,协作范围之广、帮扶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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