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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制订“十二五”节能减排全民行动计划 |
(时间:2016-7-4 8:47:40)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和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推动北京率先形成“创新驱动、内涵促降”的科学发展新格局,充分调动全民参与节能减排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本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战略,把节能减排作为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抓手,立足首都特大消费型城市特点,系统开展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典范创建等主题活动,针对市民生产生活的十大类活动载体,深入推行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节能减排,“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树立“我要节能减排”新风尚,共同营造节约资源、合理用能、减少排放、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在推进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 ——坚持继承绿色奥运遗产、弘扬生态文明新风尚和践行北京精神有机结合,顺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建设的新期待新要求,把推动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理念作为彰显北京新时期文化建设重要内容,倡导全社会共同追求节能减排发展的新理念。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和全民参与有机结合,广泛调动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广大市民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新局面。 ——坚持“十二五”相关规划和本行动计划落实有机结合,着力深化技术、经济、管理、工程和行为等各种手段,形成多措并举、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格局。 ——坚持创新引领、典型带动和监督推动有机结合,把节能减排作为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点,在抓创新树典范的同时,建立健全宣传引导与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依靠社会舆论、依靠市民监督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新氛围。 (二)行动目标。到2015年,公众节能减排理念逐步深入人心,企业生产方式更加集约高效,市民生活方式更加绿色环保,全民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科学素养和能力显著提升。 1.节能减排理念深入普及。 —家庭节能减排宣传材料普及率:城区≥75%,郊区≥70%; —中小学节能减排教育课程开设率达到100%; —每万人拥有百名以上节能减排志愿者; —全民节能减排知识普及率≥80%。 2.节能减排行为不断深化。 —市民经常参加节能减排活动的人数比例≥80%; —城区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80%; —中心城公共交通出行比例≥50%; —二级及以上能效产品市场占有率≥80%。 3.节能减排先进典范广泛创建。 —评选创建500户节能减排家庭标兵和100个节能减排示范社区; —评选创建500个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和10个节能环保低碳园区; —创建500所绿色学校和50个节约型机关; —创建200家绿色饭店和100个绿色商场超市; —创建50个节能减排示范村镇和500个节能减排示范建设工地,200个绿色建筑项目通过星级绿色建筑认证; —每年评选设立10个节能减排新闻奖。 二、集中开展五大主题活动 (一)科普知识主题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节能减排科普知识“十进”活动,即进社区、进政府机构、进学校、进企业园区、进宾馆饭店、进商场超市、进休闲场所、进公共交通场所、进农村、进建设工地等活动。编制节能减排科普挂图、科普知识读本、《首都节能减排公民指导手册》、创意科普剧等系列科普宣传品,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知识。建设一批科普教育基地,支持有条件的科普教育场所设立专门展区,向公众展示开展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科普实践活动。(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及各相关单位) (二)节能减排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移动网络等新媒体,开展节能减排“四个一”主题宣传活动:制作一批节能减排知识、法规、政策、行为宣传引导等内容的公益广告;组织一批节能减排优秀方案征集、知识竞赛、公益演出、法规宣讲等特色宣传活动;拍摄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故事性强、科普性强、富有教育意义的节能减排主题宣传片;组织一系列节能减排方面的展示展览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行为模式主题推广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节能减排‘一二一’模式”:倡导市民做到每天进行一次以上节能减排相关活动、每年学会两种以上节能减排新知识新方法、每年参与一次以上大型节能减排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倡导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机构设置不少于一名节能减排专兼职岗位、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节能减排专题推广活动、每年召开一次创优评选活动,鼓励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活动。(牵头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及各相关单位) (四)技术创新主题实践活动。鼓励相关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积极开展群众性、社会性、基础性技术创新活动。依托节能低碳创新服务平台,面向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家庭等主体,组织“节能减排科技需求调研”系列活动。支持节能环保企业、高等院校与科研组织等各类组织和个人结合首都需求,开展“节能减排创新创造”系列活动,研究开发一批节能减排先进适用新技术与新产品。建设“节能减排适用技术成果库”,开展“节能减排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系列活动。(牵头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及各相关单位) (五)先进典范主题创建活动。建立科学规范的节能减排典范评选标准体系,在家庭社区、政府机构、学校、企业园区、宾馆饭店、商场超市、郊区村镇、建设工地、媒体等节能减排九大重点领域,评选创建出一批理念新、行动实、示范效果好、诚信度高的绿色发展典范。鼓励社区居民、青少年、环保志愿者等广泛参与,公开评选一批节能减排知识传播和教育基地、节能减排科技示范基地。持续加强全市绿色发展成就的宣传推介,绘制绿色发展地图,为社会各界提供信息资讯,推介节能减排实践示范标杆。(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深入开展十大领域节能减排行动 (一)家庭社区节能减排行动。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区是社会的基层组织,是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的基础实践者。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小区物业等主体作用,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倡导崇尚节能减排的消费观念和生活方式,并通过家庭带动社区,形成“家庭齐创建、社区共行动”的良好氛围,夯实家庭社区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中的基础阵地作用。 1.倡导家庭节能减排行动十件事。一是随手关灯、拔插头,减少待机能耗。二是夏季少用空调多开窗。三是随身自备饮水杯,尽量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四是购物使用布袋子、菜篮子,尽量不用塑料袋。五是自觉选购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和高效照明产品。六是温水洗衣自然晾晒,尽量使用无磷洗衣粉。七是家庭一水多用、循环利用。八是合理健康饮食,尽量减少餐具更换频率。九是多在户外运动锻炼,多爬楼梯、少乘电梯。十是倡导绿色环保装修,家里多养花种草。(牵头单位:市妇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首都精神文明办) 2.组织开展万户居民家庭节能示范创建活动。在社区、大型家居建材市场开办居民家庭节能改造课堂,量身打造系列课程,宣传家庭节能、绿色装修及小区绿化知识与技巧。结合老旧小区抗震节能改造,研究支持政策,鼓励居民家庭结合家庭装修自愿开展节能改造,推动供热计量改造,完成上万户居民家庭节能示范改造。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家庭标兵”评选活动,对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家庭给予荣誉和奖励。(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妇联、市社会办) 3.深化开展社区垃圾分类收集活动。普及厨余垃圾、可回收物的分类知识,逐步规范分类标准,统一垃圾分类投放标识系统。丰富社区生活垃圾收集模式,鼓励居民分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行为。推广设立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建筑装修垃圾堆放点,实现大件垃圾的集中清运。在有条件的社区鼓励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制肥设施,促进生活垃圾在社区内的循环利用。总结推广千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工作经验,树立百个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社会办、市发展改革委) 4.推广社区“绿袖标”服务行动。扩大社区垃圾分类指导员“绿袖标”队伍职能,继续向居民普及垃圾分类方法,指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组织开展社区节能减排宣传栏制作、家庭节能减排小窍门入户宣讲等活动。对楼宇走廊灯开关、社区绿化浇灌、环境卫生等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市社会办、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搭建节能减排社区服务平台。利用社区广场、休闲空地,开办周末社区旧货交易市场。鼓励各类节能减排社会组织参与社区节能减排活动;鼓励现有各类社区论坛等网络平台,增设节能减排宣传、旧货交易等功能版块。在社区内设立“节能减排知识宣传栏”、“节能减排光荣栏”和“污染浪费曝光栏”,通过张贴标语、口号、图画、条幅等,分享节能减排经验,营造“创先争优”氛围。(牵头单位:市社会办;协办单位:市妇联、首都精神文明办) (二)政府机构节能减排行动。政府是社会行为和公共道德的示范和标杆,是节能减排工作的推动者和带动者。政府机构要率先践行节俭从简的办公方式,争做节能减排表率,为全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发挥示范作用。 1.推行6个节能减排办公行为习惯。一是用电高峰时段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使用空调时关好门窗,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二是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离开会议室、洗手间和其他办公区时随手关闭照明开关。三是鼓励采用打印、复印、扫描多功能一体机,双面利用打印纸,尽量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四是办公场所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五是随手关闭水龙头,在办公区域适当位置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六是阶段性使用和暂时闲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随时待用,替换办公设备要及时回收、修旧利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市环保局) 2.深入开展政府绿色采购。定期公布符合绿色采购的品牌清单,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强制采购具有高效节能、环境标志的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公开绿色采购信息,研究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3.大力推进电子政务。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化意识和计算机操作水平,减少机关日常消耗。大力推进公文无纸化传输,减少公文印制和传递成本。合理控制会议数量与规模,健全完善电视电话会议、网络视频会议等系统,降低会议成本。加强网上公众服务,建立面向政务需求的信息发布和指引体系,方便群众办事。(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4.带头践行公务绿色出行。根据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和编制数量配置公务用车,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提高新增公务车中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比例,鼓励替换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推动公务车节油,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倡导合乘用车。(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5.推行政府机构合理用能。发布合理用能指南,制订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全面推行能耗定额用能管理制度。建立能耗定额公示制度,发布机关能耗及费用支出情况,着重建立定额管理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节奖超罚等制度。试点实施后勤服务外包机制,政府机构定额拨付能源费用。深入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厅;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三)学校节能减排行动。学校肩负着传播节能减排知识和理念、引导社会文明风尚的使命,学生是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力量。在大力加强校园节能减排工作的同时,要强化以节能减排为内容的校园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着力培育节能环保技术专业人才,将学校打造成为节能减排基础教育、技术创新和知识传播的阵地。 1.加强校园节能减排知识教育。把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掌握节能减排知识作为加强校园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中小学、幼儿园相关课程标准和指导纲要,编制发放10万份节能减排选修教材,在课程教学中充实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低碳发展等相关教育内容。把节能减排知识纳入大中学生选修课程,组织节能减排社会实践和征文、墙报、摄影、演讲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牵头单位:市教委、团市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2.打造节能减排校园创新阵地。加强大学、科研院所节能减排相关专业学科建设,创办企事业单位节能减排高级研修班,培育节能减排所需专业技能人才,将学校打造成为节能减排人才培养阵地。鼓励学生开展节能减排的发明创造活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等广泛开展节能减排技术项目合作,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将高等院校打造成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阵地。(牵头单位:市教委、团市委;协办单位:市科委、市科协、市发展改革委) 3.组织校园节能减排宣教和志愿者队伍。在中小学组建20万人的小卫士护卫队,开展“节能环保小能人”、“绿色天使行动”等活动,动员学生参与家庭和社区节能减排活动,通过“大手带小手,小手拉大手”全面提升家庭节能减排意识。在有节能减排相关专业和配套设施条件的学校,鼓励建设一批面向社会开放的节能减排教学实践基地。在高等院校组织10万人的节能减排志愿者,走进家庭社区、工业企业等进行节能减排理念、知识宣讲。(牵头单位:市教委、团市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及各相关单位) 4.积极推进校园节能减排。建立符合校园垃圾产生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加强废纸等再生资源回收。鼓励学校食堂加强餐厨垃圾定向回收处置管理,与专业化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合作,实现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和规范化回收处置。加强学校和学生用水、用电定额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公共水房、实验室、教室用电、校园路灯等各个方面的智能管理。(牵头单位:市教委;协办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团市委) (四)企业和园区节能减排行动。园区是企业集聚的重要空间,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职工是节能减排的主力军。鼓励企业广泛调动职工的积极性,通过推动技术革新,健全管理体系、争当行业领跑者,挖掘节能减排潜力,不断深化循环经济理念,共创节能减排示范园区。 1.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参与节能减排。针对车间、班组、岗位等不同层次,开展岗位练兵与技术培训、节能减排劳动竞赛,节能标兵与节能优秀小分队评选等活动。广泛开展“我为企业节能减排献计策”的小革新、小发明、小设计、小创新、小窍门等活动,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找漏洞、查原因,为企业提高用能效率、减少能源浪费提出合理化建议。(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总工会;协办单位:团市委) 2.组织行业能效领跑者活动。开展重点用能企业与国际国内同行业能效先进水平对标活动,深入分析企业用能现状,找准能效差距与症结所在。制定和实施提高能效的工作方案,推动企业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充分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应用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产业,推动物联网应用。评选一批同行业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在业内推广先进经验。(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3.支持企业加强能源审计和清洁生产审核。实施能源审计制度,鼓励政府机关、市属高校和各类企业自愿开展能源审计。深入推进工业领域清洁生产审核,完成重点污染源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引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实施中高费项目。扩大清洁审核范围,鼓励服务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完成住宿、餐饮、医院及学校等领域百家单位审核。积极推进农业、建筑等行业清洁生产。探索开展清洁生产后评价制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4.开展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活动。鼓励企业建立完善节能管理机构,设立能源管理岗位,明确节能工作任务和职责。在电力、供热、交通等重点领域企业,推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累计培养1500名能源管理师,基本实现全市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由能源管理师担任。鼓励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对企业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促进企业科学用能、合理用能。(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协办单位:市总工会) 5.积极创建节能环保低碳园区。鼓励各经济开发区、高科技园区、商务园区高标准规划建设园区基础设施,广泛应用节能减排技术产品,建立智能化精细化管理网络,打造节能环保低碳园区。开展“绿色招商”,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产业。加强园区能流、水流、物流系统的综合诊断评估,推动入园企业之间形成能源资源阶梯循环利用体系,积极推行中水全处理、再生水全利用、废水零排放。(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五)农村节能减排行动。农村是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主要空间,是都市休闲旅游的重要承载地。紧密结合全市新农村发展需求,按照城乡一体化建设,做好农宅节能、种植节水、畜禽减排、废弃物处理等重点环节节能减排工作。 1.统筹推动农村生活领域节能。把农村能源利用和延伸城市公共服务结合起来,推动农村炊事燃气化、供暖多元化、用能清洁化。继续推广扩大农村户用太阳能使用范围,在有基础的农村地区实行联村供气工程,推广户用液化石油气。积极开展农民住宅抗震节能改造工作,深化太阳能低谷电热能以及清洁煤、生物质燃料的组合技术。继续加强清洁能源利用,大力实施煤炭清洁利用,替代原煤散烧。开展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农业局、市市政市容委) 2.深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达标工作。继续推进符合农村生活垃圾特点的分类回收工作,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输、区处理的方式。在民俗旅游较为集中地区,推广一批小型适用的餐厨垃圾堆肥处理设施,实现就地资源化处理。鼓励实行垃圾分类奖励和换购小商品等机制,持续深化垃圾分类效果。(牵头单位:市农委、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深入挖掘设施农业和农机节能。加强设施蔬菜标准园建设,示范推广一批节能省力专用设施农机具。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农机操作人员节能减排知识技能培训,做好农机维护保养与修理。加强农机农艺结合,完善农艺标准和机械作业规范。加快农业机械的更新换代,推广节能低排放的农用机具,提高作业效率。(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农委) 4.广泛推广节约型农业种植模式。在北京农业信息网等新媒体上开辟专栏,宣传介绍节约型农业相关新技术、新成果、新措施。持续推行“区域灌溉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试点,开展农业节水精细化管理。深入实施农村集雨工程,提升雨水收集利用水平。(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农委) 5.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优化养殖业区域布局,改建扩建规模化养殖基地,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治理工作。不断加大畜禽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力度,实现畜禽养殖清洁生产,减少农村面源污染。(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协办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 (六)宾馆饭店节能减排行动。本市宾馆饭店数量众多,是展示首都国际大都市形象的重要窗口,也是城市资源能源消耗的重点领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意义重大。紧密结合餐饮、住宿两类服务特征,通过数字化智能管理、减少一次性用品提供等手段,打造首都服务的绿色品牌新形象。 1.积极推广绿色服务。开展绿色客房服务,放置布草更换提示卡,鼓励推广毛巾、被套、床单、浴衣等棉织品做到一客一换,减少一次性客用物资的消耗量。推广绿色餐饮服务,减少浪费行为。客房用品鼓励使用环保包装,安放冬季、夏季空调温度提示卡。(牵头单位:市旅游委;协办单位:首都精神文明办) 2.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鼓励宾馆饭店建立合理用能指南,制订标准化的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工作行为的规范和指导。鼓励宾馆饭店积极与有资质的节能服务公司合作,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建立节能减排内部巡视检查制度,及时处理日常运营中存在的“跑电、冒气、滴水、漏油”现象。加强节能减排行为的宣传引导。(牵头单位:市旅游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推行能耗水耗设备智能化管理。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的风机、水泵、空调等设备设施。实施温度自动检测智能控制,建立宾馆饭店的分区电力计量系统,实现用电设备负荷的分区控制。逐步加强先进制动电能再生利用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电梯节能技术应用。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灯具。全面普及节水龙头、节水淋浴、节水便器等设备。在有条件单位建设雨水收集、中水利用设施,以中水替代促进节约新水。(牵头单位:市旅游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 4.推进餐厨垃圾定向回收和集中处置。全面推广配置餐厨垃圾油水分离装置,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在餐饮服务单位推广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餐厨废弃油脂集中统一、规范有序收集、运输和处理。建立餐厨垃圾排放网络登记申报机制,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参与申报登记。(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委、市旅游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七)商场超市节能减排行动。商场超市是满足市民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重要服务场所,也是推广普及节能减排产品、引导绿色消费行为的主要阵地。要在深入推进电梯、空调等重点环节节能减排同时,进一步强化商场超市的绿色商务服务功能,推广绿色产品,引导市民绿色消费、文明消费。 1.深入开展节能超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节能超市”的宣传和建设,将电子商务网站、专营店、商场超市专区专柜等多种方式有机结合,建立节能减排产品的畅通供应渠道,提高消费者对“节能超市”的认知度。开展节能减排产品集中展示推广活动,每年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节能减排产品特价促销、品类折扣促销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加强绿色消费标识引导。加大“中国能效标识”宣传力度,鼓励商场超市设立节能产品展销专区或专柜,在商品展示的醒目位置张贴能效产品宣传海报,引导消费者选购节能产品。鼓励商场超市完善产品专柜准入管理,把节能减排作为重要因素,探索扩大环保标识、绿色标识的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继续推行“限塑”与“限制过度包装”活动。严格执行“限塑”规定,限制过度包装。鼓励企业在大型商场、超市设立产品包装回收柜台。鼓励商场超市将回收产品包装纳入商场超市积分范围,开展积分抽奖及积分换购等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 4.开展节能减排日常自查见效活动。鼓励设立能源专业管理岗位,负责日常节能管理工作。采取技术与管理结合的手段落实冬夏季温度控制措施,组织开展内部全员培训,普及节能减排知识与实践技能。鼓励公众自觉担当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对商场超市提出合理化建议。(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八)休闲场所节能减排行动。北京集聚的丰富文化、体育与休闲娱乐资源设施,是市民业余活动的重要空间。要在广泛推广节能减排先进技术的同时,完善公共服务,加强这些场所用电、用水节约管理。 1.加强节约用电管理。减少文博场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城市户外景观等大规模用电场所亮灯时间和降低开灯等级,在非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一律按平日要求开启夜景景观照明设施。加快安装LED、太阳能灯等高效照明产品,改进电路布设和控制方式,优化照明系统运行。关闭非必要使用的户外广告牌、霓虹灯等设施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施设备。倡导在自然光足够亮的情况下不使用照明设备,做到人走灯关,杜绝无人灯开、灯光长明等浪费现象发生。(牵头单位: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首都精神文明办) 2.强化水资源的集约利用。严格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耗水大户严格遵守特种行业用水收费标准,办理一户一表单独计量。全面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节水产品、器具。加快配置普及中水处理、集雨设备等净化循环用水设施,实现游泳池及洗浴废水、体育场等雨水在冲厕以及室外绿化灌溉等方面的内部循环利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水务局;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倡导绿色文明的休憩娱乐方式。鼓励景区规划建设休闲绿道并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鼓励游客租用自行车自主游览景区。开展屋顶绿化和墙面立体绿化,实现植物根系自然截留和利用。树立宣传标语,引导游客少带、不带一次性物品,尽量减少垃圾产生量。科学规划和布放位置醒目、有利于游客投放废物的分类垃圾箱,减少游客随处投放垃圾的现象。(牵头单位:市市政市容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加大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探索园林绿化废弃物的多元收集、专业回收、集中处置模式。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大型社区、国有林场等,积极推广以园林绿化专业队伍为建设运营主体的小型原位堆肥处理站点、生物质能源加工点等,实现“自产、自处、自用”。在建设空间资源紧缺的区域,鼓励引进先进处理技术,建设低污染处理技术设施。在京郊果蔬批发市场,配套建设就近资源化设施。(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 (九)建设工地节能减排行动。建设工地是建筑节能减排工作的一个重要领域,是建筑“全生命周期”节能减排的一个重要延伸。要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全过程的节能减排,倡导绿色施工,积极开展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活动。 1.推进施工工地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严格执行有关禁止与限制落后淘汰技术、工艺和设备的现行规定和标准规范,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高能效设备。把节能减排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工序,降低设备单位能耗。加强施工现场用电管理,合理限定生活用电,降低非生产性用电数量。加大余料的回收再利用,实现资源的可再生。(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协办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 2.加强施工工地污染减排防治。加强施工现场噪音和振动控制,确保现场噪音排放不超过国家标准。使用密目式防护网、定期喷水等措施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分类收集,及时清运处理。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加强可回收利用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其它建筑垃圾处理应符合有关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垃圾。(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各相关单位) 3.开展节能减排型工地创建活动。加强建设施工工地的标准化管理,定期评选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活动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信用评价挂钩。申报市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的项目应符合创建节能减排型工地基本要求。(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十)交通节能减排行动。交通是承接人们活动空间转移的重要载体,是生产生活的重要支撑,是节能减排的重点领域之一。建立健全与现代交通体系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不断优化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服务环境,努力营造“绿色交通我参与,绿色出行我快乐”的社会氛围,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通出行服务。 1.鼓励乘坐公共交通。鼓励职工公交或步行上班,减少小客车出行率。提倡大型超市、商场开设班车,缓解周末高峰时段商场超市周边交通拥堵。鼓励景点、演出场所、体育馆等公共服务场所在业务宣传、票务销售等业务活动中加强对公共交通出行的引导,做好重大活动的出行信息发布。(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2.鼓励自行车出行。在重点大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商务中心、中关村西区等区域设立自行车专用道,推出“古都风貌骑行观光”、“骑车逛奥运场馆”、“骑进胡同文化”等“骑行北京观光线”。健全自行车租赁网络,实施IC卡刷卡租赁、异地租换、统一规范定价等制度,推进不同自行车租赁公司之间形成资源统一共享机制,方便市民或游客租赁。(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3.持续改善公共交通服务环境。持续优化公交网络,建立“无缝隙”的交通换乘系统,五环外地铁周边同步规划建设一批驻车换乘停车场。建立微循环交通网络,开设全日开行和通勤高峰时段运行的多层次微循环公交接驳线,解决部分社区“最后一公里”的出行。建设“首都便民交通五系统”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动态发布道路交通拥堵指数,为市民提供动态、静态相结合的交互式信息服务。(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各相关单位) 4.加快发展现代物流。发挥大型物流基地作用,构建“物流信息平台”,提升物流运输效率。引导减少重型柴油卡车使用,鼓励使用轻型或燃烧效率高的车辆,优化货运车辆结构。优化城市物流配送,解决好物流“最后一公里”,组建5万辆规模的“绿色车队”。(牵头单位: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各相关单位) 5.开展绿色出行宣传引导。发挥车友会、汽车俱乐部等团体组织作用,倡导广大车友使用低排放、低能耗汽车,积极参与“公交周”、“无车日”、“少开车”活动。率先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鼓励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倡导在用车达标使用,培训驾驶节油技能和措施,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积极推广智能控制节油装置和使用油品清净剂、节油添加剂,推行泊车熄火、轻装行车等节油措施。号召市民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首都精神文明办、团市委及各相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行动计划统筹协调工作,重点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确保行动计划顺利推进。各有关单位、区县政府根据各自责任分工,细化行动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做好年度任务部署。各企业、广大市民要积极响应号召,主动自觉参与到节能减排行动中去。新闻媒体要成立节能减排媒体联盟,有针对性地做好节能减排宣传报道工作。 (二)加强激励约束。加大合同能源管理奖励资金和使用效果的宣传力度。逐步建立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形成机制,理顺城市污水、生活垃圾等收费制度。深入推进差别电价、峰谷分时电价等能源价格改革。做好先进典型的表彰奖励工作。更好地利用经济手段和利益机制促进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的实施效果。 (三)加强资金支持。统筹现有渠道预算资金,综合利用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统筹资金等现有节能减排领域相关政策资金,加大对行动计划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资金也要加大对行动计划的支持力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开展节能减排服务。加强社会投资的引导力度,积极吸引个人捐款、企业捐赠等社会资金参与节能减排公益活动,扩大节能减排社会参与度。 (四)加强监督监察。加强重点任务跟踪督查,将行动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督查和年度绩效考评的内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加强职能部门内部的监督。各级监察机关要依法开展监督,对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施监察。 (五)加强交流合作。加强与国际节能环保组织、国际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交流,开展节能环保公益行动等方面合作。充分发挥各类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作用,支持北京节能减排事业建设。加强与兄弟省市节能减排宣传交流合作,推进首都经济圈在资源能源方面的全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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