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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圆满完成国家“十二五”节能任务 |
(时间:2016-6-8 8:33:27) |
“十二五”期间,全省单位GDP能耗和工业增加值能耗累计分别下降20.98%和34.94%,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二五”期间单位GDP能耗下降18%、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的目标任务。 我省纳入国家万企的企业在2011—2015年累计实现节能量1662.1万吨标准煤,超出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万企节能量总目标任务8.6个百分点,超额完成全省“十二五”万企目标任务。 “十二五”累计淘汰炼钢378.9万吨、水泥4026.5万吨、平板玻璃1781.5万重量箱、造纸176.14万吨、制革200万标张、印染52406万米,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提前一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电力、交通等重点领域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任务。 “十二五”期间,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循环经济工作的政策部署,有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过去五年着力完善节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推动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清洁生产、力推园区循环化改造、构建绿色保障体系等工作,顺利完成国家下达给我省的“十二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8%的约束性目标任务。 完善绿色保障体系▶▶166企业实现能耗在线监测 “十二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了《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办法》、《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十二五”节能规划》、《“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关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规划;批准发布74项节能减排地方标准、宾馆商场和塑料注塑制品等2个行业能耗限额。 进一步健全节能管理、统计、监测、考核、监察体系。成立由省长朱小丹任组长的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省节能减排低碳工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均成立了节能管理和能源统计机构,95%的地级以上市设立了节能监察机构。建立起省市企业三级能源管理中心平台,166家企业实现能耗在线监测,全省2840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情况实现网上季度报送。每年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国家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节能奖惩制度。省市县联动每年对超过1000家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定期通报监察结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提升电机能效▶▶实现年节电60亿千瓦时 省经信委节能与循环经济处相关负责人透露,“十二五”期间,我省积极发挥政府资金对企业节能技术改造及落后设备淘汰更新的引导作用,2011—2015年累计安排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13亿元,支持节能技术改造项目355个,实现节能量71.5万吨标准煤。 其中,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改造是重点之一。省财政安排9.458亿元支持电机能效提升项目,广州等13个市安排了本级财政配套支持,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资金超过18亿元。全省各地先后开展各类电机能效提升培训260余期,培训人数近3万人。截至2015年底,全省累计完成电机能效提升1214万千瓦、注塑机节能改造13689台(40万千瓦),可实现年节电约60亿千瓦时,超额完成1000万千瓦电机能效提升和1万台注塑机节能改造的目标任务。 为了扩大节能产品推广范围,广东还向国家推荐15批203家企业11495个型号节能家电及工业产品纳入国家惠民工程目录,累计推广节能家电、机电产品3500多万台。 此外,通过定期发布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先后向社会发布省重点节能技术、设备(产品)推荐目录五批74项,并将目录内节能技术示范应用项目纳入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大力发展清洁生产▶▶6979家企业完成审核 清洁生产、合理利用资源是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十二五”期间,我省清洁生产发展迅速。 省委、省政府及省经信委等相关部门通过取消清洁生产服务单位备案管理,全面放开服务市场,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扶持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持续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标志计划。全省五年来共6979家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这些生产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方案188766个,清洁生产总投入为317亿元,实现年经济效益220亿元,削减COD产生量8.4万吨,削减氨氮产生量5414吨,削减二氧化硫产生量8.4万吨,削减氮氧化物产生量7.1万吨,削减二氧化碳产生量957.6万吨。 推进循环发展▶▶试点基地竞相涌现 经过五年的努力和发展,循环发展的理念已经在南粤大地生根发芽。 截至2015年底,全省已拥有各类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35个、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单位250个。“十二五”期间,我省评出2批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33家,三批广东省循环经济工业园21家,四批省市共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28家。 同期,深圳、东莞、韶关、梅州4个市创建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广州、湛江、罗定、广宁4个市(县)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广州、深圳、东莞、佛山4个市创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经省政府同意,出台《加快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江门产业转移园29.6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获得2016年省专项资金支持1480万元。 统筹推进▶▶非工领域节能成效显著 在推动工业领域节能的同时,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非工重点领域节能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建筑领域全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累计建成节能建筑超过6.2亿平方米。全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建筑面积6977万平方米,认定绿色建筑项目建筑面积1127万平方米,绿色建筑面积位居全国前列。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过2050万平方米,较“十一五”期末增长285%;全省累计新增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5202万平方米,较“十一五”期末增长309%;新增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装机容量586兆瓦,较“十一五”期末增长250%。 交通领域全省天然气车超过4万辆,新能源(电动)车2.86万辆,基本完成全省大型集装箱码头“油改电”,获批中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补助项目34个,实施绿色交通“1城2港3路”示范及一批天然气绿色运输装备等区域性主题性试点项目。与世界银行合作,在全国道路货运行业实施首个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广东绿色货运示范项目。开展实施全国水路运输结构调整示范项目——大宗货物北江绿色运输示范项目,协调引导珠三角区域大宗货物向水运通道转移。 公共机构领域69家单位建成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成省级节能节能型示范高校46所、节能型医院30家。实施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62万平方米,推广高效照明产品365.40万只。2015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比2010年分别下降15.68%、31.24%和14.57%,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我省“十二五”节能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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