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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鼓励开展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
(时间:2016-5-24 14:15:49) |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福建省公共建筑和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任务,厦门要在5年内完成25万盏路灯节能改造和19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据悉,福建省对公共建筑的节能改造,主要改造空调、热水、照明等用能系统和建筑外窗;城市公共照明重点改造光源、灯罩和控制系统,加快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淘汰白炽灯、高压汞灯和能效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高压钠灯。其中,商场超市、宾馆饭店、高校、医院和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办公建筑等今年将率先启动改造工程。到2020年,全省将累计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0万平方米、城市公共照明节能改造10万盏。 福建省鼓励相关单位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择优确定节能服务公司,引导支持省内大型国有企业、优质企业或上市公司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福建省政府要求各市、县(区)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补助政策。省级财政将对省直机关、省属医院和以省为主管理的高校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对节能率不低于20%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的其他公共建筑,给予20元/平方米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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