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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三亚市超额完成“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
(时间:2016-4-28 8:51:30) |
4月26日上午,三亚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培训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在市委党校召开。会议总结了“十二五”期间三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验,并安排部署了三亚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副市长李柏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副主任罗娜讲解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市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商宪库讲解了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省节水型单位及公共机构LED绿色照明示范项目申报业务。 在会上,李柏青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做了一系列部署和要求。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需要;是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需要;是加强公共机构自身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他指出,市公共机构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推进节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各项工作,一是要抓实节能基础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夯实统计体系、加强宣传教育;二是要抓住重点节能环节,抓好办公楼水电节约、抓好办公用品、设备使用管理。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三亚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累积下降50.41%,人均水耗累积下降49.19%,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累计下降59.57%,超额完成省下达给三亚“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2016年,三亚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进一步抓好全市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全面推进公共机构示范项目建设,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和能耗动态监测示范工程,为我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贡献更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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