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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各旗县市区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 |
(时间:2016-4-7 9:27:29) |
“十二五”以来,全市各旗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和市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节能降耗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采取强有力措施全力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全市十一个旗县市区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节能降耗预期目标任务,为全市顺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据市统计局单位GDP能耗核算数据结果显示,全市11个旗县市区全部顺利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分旗县市区单位GDP能耗下降率情况分别为:集宁区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6.73%、丰镇市累计下降18.45%、察右前旗累计下降16.89%、察右中旗累计下降17.03%、察右后旗累计下降18.51%、卓资县累计下降17.73%、商都县累计下降16.5%、化德县累计下降18.12%、凉城县累计下降17.76%、兴和县累计下降17.41%、四子王旗累计下降17.82%。 各旗县市区完成目标进度情况分别为:四子王旗超额完成目标进度30.16%,是全市各旗县市区完成进度最快的地区;超额完成进度20%以上的旗县市区有丰镇市、察右后旗、卓资县、化德县、凉城县、兴和县,分别超额完成进度25.42%、25.85%、24.78%、27.84%、20.25%和26.87%;超额完成进度在20%以下的旗县市区有集宁区、察右前旗、察右中旗和商都县,分别超额完成目标进度12.58%、13.8%、19.33%和19.63%。 各旗县市区2014--2015年度能源消费增量控制目标情况为:集宁区能耗增量控制目标6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5.48万吨标准煤,丰镇市增量控制目标16.7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15.92万吨标准煤,察右前旗目标增量16.2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11.16万吨标准煤,察右中旗增量目标6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4.68万吨标准煤,察右后旗目标增量17.6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11万吨标准煤,卓资县目标增量10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9.21万吨标准煤,商都县目标增量6.5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5.16万吨标准煤,化德县目标增量5.5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5.03万吨标准煤,凉城县目标增量3.5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2.03万吨标准煤,兴和县目标增量3.5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3.02万吨标准煤,四子王旗目标增量3.5万吨标准煤,实际增量2.68万吨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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