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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全面加快“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
(时间:2015-11-17 8:48:03) |
11月13日,省会石家庄还没有进入采暖季,正是一年中最为阴冷难熬的日子。但记者一走进省住建厅办公楼,温暖的气流扑面而来。会议室里没有安装一块暖气片,但墙上的温度计显示,温度已经达到20摄氏度。 奥秘来自地下。在省住建厅的地下一层,建筑设计方负责人指着地源热泵机组告诉记者,这里就是地上与地下热量交换枢纽。“通过地源热泵这一项技术,一个采暖期就能比市政供热节省57.4万元。” 作为我省创建的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省住建厅这栋看似普通的6层办公楼,应用了18项节能新技术,先后获得鲁班奖、2009年中国城市化进程十大影响力工程、国家“十一五”规划科技支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建筑集成技术示范工程”等诸多殊荣。 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7月和9月,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分别印发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和《关于2012-2013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十二五”期间,全国创建2000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三部委创建活动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协调联动,加紧实施。截至目前,全省70家公共机构完成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其中,第一批共有34家公共机构被国家三部委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第二批创建活动中,有36家公共机构通过省级和国家级验收组的验收。 “我省有近4万家公共机构,与工业企业相比,虽然其耗能比重不大,但节能行为影响深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力表示,创建活动对我省建设节约型机关、培养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树立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对全社会的节能减排也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作用。省委、省政府已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对省直部门和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变“让我节能”为“我要节能”。加强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需要建立一套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创建活动中,我省实施以奖代补,对第一批34家节约型示范单位进行奖励,有效激励了第二批示范单位申报创建的积极性。同时,引导创建单位按照创建内容和标准,切实加强节约能源资源的规章制度建设。从评价验收情况看,各创建单位都建立了节电、节水、节油以及监督检查、日常设备巡检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积极推进节能改造,强力推广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应用……近年来,我省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开展得如火如荼。目前,全省各创建单位已全部更换为节能灯,部分单位还安装了LED灯,对单位地下车库、楼道等公共场所采取智能控制照明,降低了无效照明和电能消耗。一些创建单位积极淘汰燃煤锅炉,实现了清洁能源供暖。如石家庄经济学院采用分布式燃气供热锅炉,年节约用煤800多吨。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主校区采取储能式电锅炉,利用低谷电储热,提高了用电效能。同时,各创建单位积极应用先进成熟的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节能新技术,加快实施配电、空调、照明、电梯等重点耗能设备设施的节能改造。如河北师大建设污水源热泵实施供暖,磁县行政服务中心、河北胸科医院、泊头医院等建设地源热泵实现采暖制冷,取得了明显的节能效果。 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加快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有效推进了我省节能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去年年底,我省提前一年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十二五”人均能耗、水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的指标,成为提前完成国家“十二五”目标任务的四个省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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