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经国务院审核同意,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2013年度节能和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目标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的现场评价考核结果进行公告,我省与北京、河北、上海、吉林、江西、山东、广东、四川等9个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等级、节能目标进度超前、措施落实较扎实的地区,获得通报表扬。 2013年,我省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至1.58吨标准煤,下降3.91%,累计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任务的72%,超额完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和“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任务。下一步,我省将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扎扎实实、不择不扣地贯彻《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约束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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