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8月12日电(记者于振海、梁晓飞、吕晓宇)近日,山西的煤电联营合作接连取得突破——继山西煤炭大集团与五大电力集团签订电煤供应中长期协议之后,山西焦煤集团又与中国大唐集团正式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成为山西第4个大型煤电联营项目。同时,国家能源局日前将1920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山西。如今,山西煤与电的关系正由“激烈博弈”走向全面合作。
煤电矛盾长期困扰煤电大省
长期以来,煤、焦、冶、电都是“能源大省”山西的传统支柱产业。然而,煤炭和电力作为唇齿相依的上下游产业,有着太多的争执和矛盾。煤炭供不应求时,电力企业四处出击找煤;煤炭供过于求时,煤炭企业只能上门卖煤寻求销路。随着市场的起伏波动,煤电“顶牛”不断。
2011年煤电矛盾突出时,山西中南部13家电厂曾“联名上书”求援。这13家电厂的装机容量达1274万千瓦,占山西省调机组的三分之一。但由于当时煤价高企,电煤供应严重不足,企业资产负债率一度超过100%。
针对由来已久的煤电矛盾,近年来,山西大力推进煤电联营、煤电一体化,鼓励煤电企业签订长期协议,促进煤电优势互补、和谐发展。
然而,早在2009年公布的《山西省电力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就明确提出“促进大型煤炭、电力企业集团强强联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发煤电一体化的发展道路”,但刚刚经历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之后,全国煤炭市场异常火爆,煤炭企业利润丰厚,在“趋利”的市场机制下,煤电联营步伐缓慢。煤电企业竞相“牵手”
山西首个煤电联营的范例发生在2012年,同煤集团成功重组漳泽电力,两家企业由原来的“掰手腕”变成“一家人”。重组后,同煤开始对漳电直接供煤,使漳电3个月内减亏2.6亿元,2012年走出连续两年亏损的困境。对同煤集团而言,在今年煤炭行业不景气的情况下,上半年仅漳电就消化同煤120万吨原煤,煤炭销售压力得到缓解。
此后,随着国外经济低迷、国内经济出现下行压力,煤炭价格持续下跌,“抱团取暖,共同应对风险”成为煤电企业的共识。2012年7月,《山西省促进煤炭电力企业协调发展实施方案》适时出台,全省范围内的煤电联营全面启动。今年7月,在山西紧急出台的“煤炭20条”中,煤电联营成为煤炭经济走出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主要路径之一。
在市场和政策的双重驱动下,煤电企业纷纷“牵手”。今年以来,山西已达成3个大型煤电联营合作项目:
5月,山西煤销集团与山西国际电力合并重组的晋能公司正式成立,资产总额达到1650亿元。晋能公司未来将投资230亿元,建设包括40座煤矿和9座燃煤热电厂在内的联产项目,年产煤炭产能3150万吨,发电能力5300万兆瓦。
6月,潞安集团与格盟国际实施煤电联营后,双方将在10个运营及在建煤炭、电力项目上实施股权置换、交叉持股,涉及煤矿项目总产能3030万吨/年、电力项目总装机1202万千瓦。
8月8日,山西焦煤集团与中国大唐集团刚刚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涉及大唐集团所属的4个电厂,双方合作不再局限于简单的煤炭供销合作,而是在煤电一体化产业链上形成了以产业为骨架、以资本为纽带的深度合作模式。
煤电关系走向“和谐”
截至目前,山西34户主力火电企业中,产权一体式的煤电联营企业已有22户,装机容量2186万千瓦,占山西主力火电企业装机容量的66.4%;建立长协合同的企业17户,装机容量1988万千瓦,占比60.4%。
山西煤电联营出现了多种形式:有煤企股本在电厂资产中控股的“煤控电”,有电企股本在电厂资产中控股的“煤参电”,有电企上级集团对煤企实施参股的“电参煤”,有煤电企业共同出资或合并“组建新公司”和煤电企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煤电互参”五种模式。
按照规划,到2015年,山西省火电企业将全部实现电煤长期协作合同管理,部分火电企业和煤炭企业将完成以股权为纽带的战略联营。届时,电煤的运输方式将由煤电双方自主协商,可采用矿场发货制执行矿场价,也可采用送货制执行到厂价。“十二五”期间,除城市热电联产、电网安全需要建设的电源项目外,山西新建的燃煤发电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坑口煤电一体化要求进行规划。
山西省社科院副院长潘云认为,煤电联营可以使煤电企业共享利润,有利于双方共同应对煤价和电价的波动,将对国家的能源供给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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