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合肥市城乡建委近日专门开展2012年全市建筑节能专项检查工作,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相关单位2012年建筑节能目标考评的重要依据,对检查结果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将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性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和经济处罚,直至清除出合肥建筑市场。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的内容包括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是否达到50%,以及节能标准试点开展情况、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绿色建筑实施及进展情况;全面禁止使用落后砖瓦制品,新型节能应用情况等。专项检查将分为自查和抽查两个阶段,抽检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完成的经审查备案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在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情况等都将作为备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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