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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生物质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布局 |
(时间:2012-8-10 10:49:02) |
近日,发改委发布《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简称规划)。据了解,该规划涵盖了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详细阐述了2011年至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及保障措施和实施机制,是“十二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依据。 生物质能,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转化为常规的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同时也是唯一的一种可再生的碳源。 生物质能的应用方式包括:生物质发电、沼气、垃圾发电和生物质燃料。 《规划》对生物质能产业的十二五发展做出明确规划: 生物质发电 生物质发电主要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沼气发电和垃圾发电。 生物质发电到2015年应用规模达到1300万千瓦,年产量780亿千瓦,折合标煤达1500万吨每年。其中农林生物质发电利用规模800万千瓦,沼气发电200万千瓦,垃圾发电300万千瓦。 规划强调,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 农林生物质发电: 在粮棉主产区,以农作物秸秆、粮食加工剩余物和蔗渣等为燃料,优化布局建设生物质发电项目;在重点林区,结合林业生态建设,利用采伐剩余物、造材剩余物、加工剩余物和抚育间伐资源及速生林资源,有序发展林业生物质直燃发电。 沼气发电和垃圾发电: 加快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沼气发电。推动发展城市垃圾焚烧和填埋气发电,以及造纸、酿酒、印染、皮革等工业有机废水治理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沼气发电。 生物质燃料 生物质燃料包括生物质燃气、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生物质液体燃料,即沼气、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 《规划》提出,生物质燃料到2015年利用规模达1500万吨(主要指生物质成型燃料、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折合标煤1000万吨。 生物质燃气: 充分利用农村秸秆、生活垃圾、林业剩余物及畜禽养殖废弃物,在适宜地区继续发展户用沼气,积极推动小型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工程和生物质气化供气工程建设。鼓励沼气等生物质气体净化提纯压缩,实现生物质燃气商品化和产业化发展。促进生物质气化技术进步,提高设备效率和燃气品质,掌握兆瓦级内燃机组的技术和设备制造能力,完善生物质供气管网和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生物质集中供气用户达到300万户。 生物质成型燃料: 鼓励因地制宜建设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基地,在城市推广生物质成型燃料集中供热,在农村推广将生物质成型燃料作为清洁炊事燃料和采暖燃料应用。建成覆盖城乡的生物质成型燃料生产供应、储运和使用体系。 生物质液体燃料: 合理开发盐碱地、荒草地、山坡地等边际性土地,建设非粮生物质资源供应基地,稳步发展生物液体燃料。支持建设具备条件的木薯乙醇、甜高粱茎秆乙醇、纤维素乙醇等项目。继续推进以小桐子为代表的木本油料植物果实生物柴油产业化示范,科学引导和规范以餐饮和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的生物柴油产业发展。积极开展新一代生物液体燃料技术研发和示范,推进以农林剩余物为主要原料的纤维素乙醇和生物质热化学转化制备液体燃料示范工程,开展以藻类为原料的千吨级生物柴油中试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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