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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十二五”末央企节能减排形势更加严峻 |
(时间:2011-6-3 9:50:00) |
5月31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上海召开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明确了中央企业“十二五”节能减排总体目标,即到“十二五”末,万元产值综合能耗(可比价)下降16%左右。 目标要求,到“十二五”末,中央企业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石油石化、电力、钢铁、有色、煤炭、建材、化工、交通运输等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表示,“十一五”时期,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累计投入节能减排资金3486亿元,重点用于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工程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纳入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考核的190家中央企业及所属企业,五年节能4900万吨标准煤,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36.3%。特别是中央五大发电企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95.9万吨,占国家“十一五”减排总量目标的116%,为完成国家减排目标作出了突出贡献。 然而,“十二五”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空间趋小、难度加大,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的形势更加严峻,任务更加繁重。黄淑和说,“十一五”期间,中央企业为完成国家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能减的已减,能降的已降,好干的已干,剩下的大多是难啃的“硬骨头”。为了全面完成中央企业的节能减排任务,中央企业要在结构调整上作出新亮点,在发展低碳技术上实现新突破,在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方面跨上新台阶,在推动全社会节能减排方面作出新贡献。 “十二五”期间,中央企业将加大退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领域的力度,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消耗少、排放低、可持续的产业,特别要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中央企业在发展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方面要发挥引领作用, 在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在发展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等新能源产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要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链,努力占领设计、研发、营销等价值链的高端环节,以更少的能源资源消耗,创造更多的附加值。 黄淑和还表示,“十二五”期间,国资委将继续把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实施更加严格的考核奖惩;对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责任事故和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的,严格执行考核结果降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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