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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实施合同能源管理 助年节能1300多万吨标准煤能力 |
(时间:2011-3-28 10:31:22) |
日前,记者从在长沙召开的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了解到,近几年我国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通过机制创新形成年节能1300多万吨标准煤的能力。 根据统计,2010年与2005年相比,我国节能服务公司从80多家增加到800多家,从业人员从1.6万人增加到18万人,节能服务产业规模从47亿元增加到840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从60多万吨标准煤增加到1300多万吨标准煤。 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签订合同,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等一系列服务,并通过分享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和合理利润的商业模式。 “我们经过多年努力,梳理制约产业发展的障碍,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并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为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创造了良好的政策和体制环境。目前,节能服务公司已成为我国节能线上一支重要力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说。 解振华表示,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将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做好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审核备案,今年公布2-3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名单。组织开展对合同能源财政奖励项目实地监督检查。研究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第三方认证制度和项目交易制度,拓宽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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