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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佛山照明与高明区分别召开佛山照明高明分公司部分员工尿汞超标事件的新闻通报会。佛山照明公司有关负责人会上代表该公司表示“深深的歉意”,并将“承担主要责任”。他表示,佛山照明除了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好这次尿汞事件,承担应支付的一切费用之外,从现在开始,将配备专职验尿人员,购买并配备相应设备,使公司验尿工作形成制度化。

590名员工集体体检结果尚在等待 据了解,在本月18日至20日,广东省职防院已分三批次对佛山照明高明分公司全厂接触汞危害岗位的590名员工采取尿样进行检测,而这590名员工的集体检测结果也成为目前普遍关注的焦点。昨日,高明区政府在会上通报,“目前仍在继续等待这个结果”,并表示目前这个结果尚未出来,应是由于省职防院仍需对相关数据予以复核。该区副区长俞宙虹说,一旦590名员工的检测结果正式出来,将及时向广大媒体通报。 佛山照明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该公司将根据检测的结果,按照有关规定安排尿汞检测超标人员接受进一步的诊断或试排治疗。与此同时,对未进行体检的员工,该公司近日已逐一通知其进行体检。 而据高明区介绍,为消除尿汞增高给员工带来的恐慌情绪,该区卫生部门将邀请有关专家到到佛照明公司为全体员工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讲座,向员工讲解尿汞增高的防治知识,消除工人疑虑。 问题生产线电源已贴封条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醒明昨日会上表示,对发生此次事件表示“深深的歉意”,并表示该事件暴露出该公司平时对生产管理不够严谨,目前正开始对相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据他介绍,最初高明分公司T8车间的所有生产线都是液汞生产。经过这几年的改造,目前公司的日光灯生产线有80%已改成固态汞生产,而对于剩余的20%液态汞生产的日光灯生产线“目前已停止生产”,待改造为固态汞后再继续投入生产,此次改造的重点是要解决好排汞排气和排气机台的废汞收集问题。 在T8车间看到,车间内液体汞生产线的电源已全部贴上封条,封条上由“高明区卫生局”盖章出具,有效时间为“2009年12月24日封至2010年1月23日”。高明区昨日就此通报,预计在明年1月底,这些生产线将全部改为固态汞生产线。同时,该区已督促企业今后落实职工使用的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 今后将配专职验尿人员 刘醒明表示,此前该公司对在日光灯生产的员工身体检查不够及时,对职业病防护等各项规章制度不够完善,为此该公司愿承担主要责任。 他介绍说,佛山照明除了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处理好这次尿汞事件,并承担应支付的一切费用之外,从现在开始,将配备专职验尿人员,购买并配备相应设备,使公司验尿工作形成制度化。同时,定期组织接触日光灯生产的员工到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汞检查,发现尿汞超标及时治疗,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此外,该公司也将定期组织公司相关专职人员到省医疗机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定期请省级有关专家到公司给接触日光灯生产的员工讲课,增强其防患意识和预防能力,确保员工身体健康。 企业回应 解决员工赔偿问题“还不是时候” 昨日通报会上,佛山照明有关负责人就目前已证实尿汞员工所涉及的检查期间工资待遇、自检费用补偿、解除劳动合同赔偿等诉求一一作出回复。 员工:在因尿汞而没有上班期间,希望工资待遇一律不变。 回应:此前部分员工擅自不上班行为违反了公司制度,但公司“以人为本,不予追究”。同时,该公司将依情依理,按月支付这些员工的工资,并已于昨日上午发放完毕。 员工:自行前往体检的费用需由公司承担。 回应:员工自行前往体检,这是既成事实,佛山照明公司将按照有关条例,对这部分员工自行前往佛山市职防所、省职防所体检的有关费用,予以报销,并且已于24日办理完毕。同时,该公司还将支付其在原岗位工资,并按照佛山市补助标准,一天21块钱,支付其伙食补助。 员工:由于尿汞超标须经过两次鉴定,康复费用须支付到个人。 回应:佛山照明公司会尽快安排尿汞超标员工到省市医疗机构接受治疗,但其中所发生的费用,是公司与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不须支付到个人。 员工:佛山照明须对尿汞员工予以赔偿。 回应:员工如有尿汞超标,佛山照明公司将积极安排治疗,但须等待省职防院出台最终结论后,才会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而对员工提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需予以补偿问题,在员工患病期间,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公司不可能也不能够与劳动者解除关系。所以,该公司认为,在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病防治机构的诊断结果出来之前,员工目前提出赔偿“还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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