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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晋城市30万平方米建筑实行节能改造 |
| (时间:2010-9-19 17:34:25) |
根据省政府建筑节能改造会议精神,今年我市将对3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造完成后,中心市区和各县城既有建筑和新竣工建筑,将改变按面积收费方式,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日前,市政府召开推进会对有关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 市委常委、副市长贾联亭出席会议并讲话。 按照省里要求,节能改造工程于9月30日前完成。为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会议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8月10日前所有项目全部开工建设,12项既改项目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从今年采暖期开始,中心市区和各个县城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和新竣工建筑,将改变按面积收费方式,一律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对不符合供热计量收费的建筑将不予供热。 贾联亭在讲话中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形势,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坚定信心,密切配合,倒排工期,攻坚克难,按时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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