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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永定“绿色照明”工程惠民生 |
| (时间:2010-3-20 12:55:57) |
“政府实施‘绿色照明’工程,我们村领到1200多只节能灯,村里出钱买灯座,供电所给我们免费安装, 屋里亮多了,用电量却减少了,老百姓得到了真正的实惠。”这是龙岩市永定县洪山乡樟罗村群众对该县实施“绿色照明”工程的评价。 “绿色照明工程”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2008年正式启动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工程。旨在发展和推广绿色高效照明灯具,逐步普及替代传统的低效照明电光源。据了解,绿色高效照明产品比目前普遍使用的普通白炽灯节电70-80%,使用寿命长8-10倍,具有节约电量和缓和高峰用电的双重作用。永定自去年8月1日启动全国首个“绿色照明工程示范县”创建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专门印发了《永定县创建绿色照明工程示范县工作方案》,通过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和财政补贴的形式推广使用绿色高效照明产品,分为宣传发动、推广实施、督查总结等三个阶段。 据悉,该县为促使绿色照明产品推广的成效显现,成立了相应的协调和督查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该县还出台了“城乡居民照明用节能灯补贴办法”: 对全县城乡居民限额内使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招标的中标推广企业生产的节能灯,由县财政安排绿色照明节能灯专项资金实行免费发放;对中标企业,按其中标协议价格和节能灯发放数量来计算金额,并支付补助资金,即以5瓦/只财政补贴6元、9瓦/只和13瓦/只财政补贴7元、20瓦/只财政补贴8元的标准支付,其支付比例为中央财政和县财政各占50%。城乡居民凭户口簿按在册人口每人领用2只,全县已发放98.6万只,财政将贴补资金700多万元,其中,该县财政补贴资金为380万元。 去年9月25日,永定在凤城镇长化村召开了全县创建绿色照明工程推广现场会。推广现场会上,该村的童定和等村民都显得非常高兴。童定和对笔者如是说:“政府实施“绿色照明”工程,免费为群众发放和安装节能灯,实实在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不但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还节约了用电量,真是好啊!”目前,永定已在县直行政机关和全县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三基色双端直管荧光灯,城区和乡(镇)主要街道推广使用高效照明灯具,全县城乡居民中推广使用5W、9W、13W和20W等4种节能灯(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以改善人居照明环境,从而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截至今日,该县通过精心周密的部署,已完成了计划配送等工作,并进入了督查总结阶段尾声,全县安装率达90%。此次活动影响范围之大、受益面之广,居全省绿色照明推广活动之首。 据永定县委副书记王启勇介绍,绿色照明内涵包含高效节能、环保、安全、舒适等4项指标。永定由政府统一打包“买单”发放绿色高效节能灯具,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大举措,也有力促进了全县上下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绿色照明”工程,既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也明显减少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达到环保的目的。 据有关数据统计显示,此项惠民工程全县年可减少照明用电费用支出3000万元,年节电6000万千瓦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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