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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
(时间:2016-8-9 9:51:29) |
今年6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批复了同意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全国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获得中央财政专项9000万元支持,是湖北省唯一入围园区。这也是继跻身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全国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全国第五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后,市发改委近三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成功争取到的第四大示范点,更是市发改委发挥宏观经济管理职能作用,服务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的重大举措。 全国2016年园区循环化改造重点支持园区申报时间紧,名额少,竞争激烈。市委书记周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维国批示:竭尽全力,务必申报成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傅继成带队赴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争取支持,市发改委积极主动跟踪国家动向,提前谋划编制实施方案,为顺利通过省、国家专家评审论证奠定坚实基础。 这是我市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一个生动事例。 “十二五”以来,全市发改系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把节能作为转变发展方式、经济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抓手,加快推进节能工作。2015年,我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为0.6531吨标准煤/万元 (按2010年不变价),比2010年下降31.4%,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下降16%的目标任务,“十二五”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成绩位居全省第一。 今年是全面实施能源消耗 “双控”制度的第一年,省政府下达我市2016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目标为2.7%。目标任务即是作战指令,全市发改系统积极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强化目标责任。市发改委报请经市政府同意,迅速将省政府下达十堰市2016年节能降碳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直相关单位及重点能耗企业。 ——调整产业结构。实施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坚决禁止 “两高”项目审批,积极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严格实行项目能评制度,实现所有审批 (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能评审查全覆盖。将全市能源综合消耗超过1万吨标煤的11家重点企业纳入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将30家重点能耗企业纳入重点监察范围,促进企业提高节能水平和节能意识。 ——实施节能改造工程。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多远投资方式,大力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成熟技术改造工程建设,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加快企业和单位实施燃煤锅炉、变压器、电机等重点装备节能工程。 ——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划定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出台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实施方案、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实施方案和补贴政策等。大力推进一批水电项目建设,推广使用天然气,大力发展太阳能、生物质、风能发电。加大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力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提高全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 ——加强节能技术推广。把节能技术研发和技术推广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列入年度科技计划。组织实施农业节能工程建设、柴油发动机电控高压喷射管路系统、特种车环保自动遮盖系统等一批节能环保项目。 ——向上争取节能项目。组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7个,总投资35518万元;申报省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总投资4318万元。争取下达中央、省预算内资金项目3个,资金1265万元。同时,中央预算内循环经济项目即将下达。 ——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以“践行节能节俭,建设低碳家园”等为主题,引导群众改变生产生活方式,树立节能节俭理念。 有效措施换来的是喜人成绩,今年上半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综合能耗同比下降5%以上,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定目标,节能减排考核继续位居全省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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