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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步入省先进 |
(时间:2013-6-21 9:05:30) |
电、水、办公用品,是公共机关日常最普通的耗能项目。全市各党政机关通过管理创新,严控支出,从日常办公细节入手,对“大手大脚”浪费现象对症下药,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成为省公共机构节能先进单位。 为确保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切实效果,去年,进一步明确了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加强了对九个县(市)区和70家市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节能工作网络。先后制定落实《节能条例》和《节能办法》的能源审计、考核评价、合同能源管理等配套制度和文件,形成较完备的配套法规制度体系。 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已被列入全国第一批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目前,市政府直属办公区通过节能改造,已全部安装了变频技术的节能供水设备。同时,对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账、费用定额和加油卡专人管理,制定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车辆使用规定、加油员岗位责任等制度和规定;对供暖设施进行了节能改造。市检察院改造办公楼,严格限制空调安装,对用水、照明设施包括控制开关系统全部使用了节能产品和技术,并实施严格的日常管理,节能效果明显。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切实做好高耗能产品更换工作,投资100万元,改造冬季取暖锅炉自供方式为铺设集中供热管网,年节约原煤600吨,年节电31万度,当年能收回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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