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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泸州市:节能减排工作不落实将“一票否决” |
(时间:2012-8-17 9:19:07) |
泸州市正式下达“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近日,记者从市政府办获悉,泸州市已正式下达“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十二五”期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并落实分解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 为了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减排潜力、环境容量等因素,将把全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纵向分解到各区、县,横向分解到各行业,合理确定节能减排的年度目标,防止出现前松后紧的现象。同时,为了保障节能减排的目标责任落到实处,将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完成情况纳入区、县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对成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没有完成目标和工作不落实的实行问责和“一票否决”制。 为了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将严格行业准入标准,控制“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继续深入淘汰落后产能,加快制定水泥、焦炭、平板玻璃、化肥、造纸等行业“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装备制造、油气化工、汽车制造、饮料食品、现代中药等特色优势产业,推进建材、冶金、轻工、纺织等其他传统产业技术改造;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提高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到2015年,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分别达到40%和10%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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