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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长岭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
(时间:2012-7-4 9:20:48) |
2010 年以来,长岭县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落实节能降耗指标为抓手,加快节能改造,转变办公方式,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成效显著。 2011年,长岭县作为吉林省唯一县份代表全省接受了国务院“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组的检查,受到了考核组的高度评价。2010年、2011年,长岭县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 6月中旬,长岭县启动了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本次宣传周包括四项活动:主题日活动、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宣传活动和书画、摄影作品大赛活动。 该县已连续三年开展此项活动。在公共机构节能上该县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一方面是工作机制健全。成立了由县长为组长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全县95个行政单位及222个部门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联络员;建立健全了节能评价考核、能耗定额、能源审计、能效公示等制度。另一方面是节能氛围浓厚。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单,悬挂节能宣传条幅,在电视台开展节能知识讲座,邀请节能灯企业现场进行高效照明产品展示,举办全县公共机构节能知识竞赛等。 目前,全县共更换23000支高效照明节能灯具,全部实现绿色照明。乡镇供热节能改造面积3000余平方米。在全县范围内推广使用电子信箱、QQ群形式代替电话通知、下发文件,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长岭县教育局采取这种方式后,每年可节约电话费、交通费、会议费等费用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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