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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吉林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做得细 |
(时间:2012-6-5 9:56:13) |
6月1日上午,省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组抵松,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检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兴宏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去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 2011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管理体制上进一步得到完善,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所辖的四县一区及57个部门(单位)都成立了专门的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组织和协调,同时,把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了市政府整体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体系。 为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市政府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我市5个县区57个部门及所属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去年,我市还开展了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及低碳体验日活动。去年3月,市节能处及各县区节能办15人通过省政府法制办举行的公共机构节能执法考试,获得了省政府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执法证。 我市共有2000多家公共机构,为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学术研究、经验交流、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宣传和培训等活动,我市专门成立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会筹备组,协会准备在2012年下半年开展工作。 我市积极开展节能改造,加强节能措施、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去年,全市共更换20万支高效照明节能灯具,办公走廊全部应用声控及光控灯,节能改造面积20600余平方米。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共机构公车使用管理和能耗统计工作,市节能处下发了《关于统一使用吉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信息统计台账和单车管理台账的通知》,并对各部门(单位)补录、记录的两本台账进行了全面检查,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统计工作逐步规范化。 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我市及长岭县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单位”;市政府及长岭县、前郭县、宁江区的六名同志连续两年被评为“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先进个人”,为松原市争得了荣誉和奖励。 省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组还深入到我市部分部门和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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