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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辽宁省丹东市工业项目节能不过关不得开工 |
(时间:2012-5-23 14:34:50) |
根据新近省下发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即日起,丹东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都要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工业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备案,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也不能投入生产使用。 今后,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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