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节约,节约也是发展”的理念,坚持“加”“减”法并举,推进节能降耗。 2011年,该市万元GDP能耗下降4.11%,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该市通过建立落后产能淘汰机制做“减”法,从源头上降低能耗,明确规定今后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并对排出的淘汰设备和工艺的企业名单,按期实施关闭。截至目前,该市关闭了17条小水泥生产线,关闭小钢铁企业23家、小化工企业78家、黏土砖瓦窑102座;年内将关闭最后12处小煤矿,彻底结束小煤矿的历史。通过淘汰落后,实现节能超5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3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3.5万吨。 该市还通过技术改造做“加”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全市共投入5亿元,利用11条水泥熟料生产线、2条硫铁矿制酸生产线和1台高炉炼铁生产线产生的余热,配套建设余热发电装置,年余热发电量达5亿千瓦时,年节能标准煤15万吨以上。据介绍,该市近年以余热余压综合利用、工业锅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等为重点,推进节能改造工程,全市共实施节能和资源利用重点项目100多个,节约能源60多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6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4.2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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