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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大同市对14家活性炭企业强制性推广节能装置 |
| (时间:2011-9-22 8:42:19) |
鉴于我市严峻的节能形势,市节能领导组决定,今年10月底前对14家活性炭在生产企业强制性推广应用活性炭活化炉节能装置,以降低活性炭生产企业的单位能耗。 我市煤炭资源丰富,这一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为活性炭产业发展提供了雄厚的基础。据了解,目前我市正常生产的活性炭企业有15家,小高炉40余座,年消耗原煤20余万吨。为大力推进我市活性炭行业节能降耗,市节能领导组决定对市巨强活性炭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企业强制性推广应用活性炭活化炉节能装置。据初步估算,14家企业应用节能装置后,将年节约标煤4.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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