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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丽水质监局多举措推进合成革企业节能发展 |
(时间:2011-11-1 9:11:45) |
11月1日讯 完善节能标准体系。市质监局组织开展44项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建立并完善节能、节水、节材、节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废旧产品及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等八大领域构成的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标准体系。 有效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工作。强化环保产品认证工作,并在合成革企业实施首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试点,促进了全市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水平的提高。 加强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开展在用锅炉节能试点示范工作,并对市经济开发区24家企业开展了锅炉能效测试,指导企业实施锅炉节能。 严格生产许可与监督抽查。组织对涉及节能减排工作相关产品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行清理,加强对无证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监督无证企业淘汰落后产能。按照工信部公告的须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对获证钢铁、水泥等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不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的,依法撤回生产许可证。 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和使用达不到最低能耗标准产品的行为。同时部署开展煤炭、燃料油执法打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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