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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国家发改委要求制定节电指标 用电高峰实行季节电价 |
(时间:2010-11-19 8:46:26) |
核心提示: 国家发改委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办法》指出,为了节约用电和科学用电,明年起各地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规定各省制定年度电力节约指标,并将此纳入地区能源和经济发展规划。主要目的为实现节能减排。具体措施为将在用电高峰期采取季节电价,对不可随意停电的企业将收取高电价。 关于节能与节电—— 节能”不是简单“节电” 江苏省经信委电力处人士说,《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文件刚下发,他们也刚看到,目前,我省的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不过,这个管理办法主要针对的是工业用电,涉及到节能减排这一块,对民用电关系不大。 节能减排仅仅是拉闸限电吗?业内人士表示,对这个办法出台,要全面看待。电力管理举措是节能减排措施,但只是一系列节能减排政策中的一部分。“其实节能减排的范围非常大,是一个综合的概念,不仅仅是拉闸限电”,如果仅是拉闸,那企业买柴油发电,其实更浪费能源,尤其在目前柴油资源偏紧的情况下。 江苏省社科院世界经济研究所所长田伯平表示,不管是企业,还是普通老百姓,别把“节能”简单理解为“节电”。那节能还可以“节”哪些?普通人可以在节能减排中做些什么?田伯平说:“能源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不仅仅是看用电来衡量节能,还包括汽车驱动、汽油、煤气等很多方面。他说,当然节能减排,并不是不用能源,也要保证老百姓生活,“该用能源的地方还是要用,关键是如何用的问题”。 关于季节电价—— 上海季节电价已实施6年 物价部门相关人士说,季节性电价一般指,在用电高峰季节如夏、冬两季,实施与非用电高峰季节不同的电价,高峰季度电价高,非高峰季节电价低,从而引导用户在低价时用电,在高峰高价时节电。据悉,上海市早在2004年就针对非居民用户采取了季节性电价的办法,在当年的电价调整中,上海市将7、8、9三个月的非民用电价每千瓦时提高了2.6分,而其他季节只提高了1.9分,拉开了季节间的电价差距,这一做法为缓解季节性、时段性供电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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