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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国家发改委:新上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 |
(时间:2010-9-21 10:50:28) |
国家发改委日前制定发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明确,新上项目必须进行节能评估和节能审查。《办法》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明确,节能评估是由第三方机构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新上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节能审查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节能评估文件进行审查或实行登记备案。 《办法》规定,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其中年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项目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年耗能1000-3000吨标准煤的项目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其他低能耗项目填报节能登记表。节能审查按照各级政府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办法》还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实施、监管和处罚等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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